溫帝 wrote:這個時候進去在刑法上會被阻卻違法的好嗎?...(恕刪) 阻卻違法?不過如果本事件該女沒有燒炭房東僅以某女自稱其母認為該女在屋內燒炭為由未會同警察村里長等與某女自行開門進屋那該名房東是否可被阻卻違法?
我認為如果房東事後可以提的出來電人的電話號碼與通聯記錄然後進去後在主觀條件上並未有故意侵入的意圖再加上前題是針對安全自殺問題可以在阻卻違法或可罰性階段加以判定不罰吧靈魂守衛 wrote:阻卻違法?不過如果本...(恕刪)
kamba wrote:我覺得大家的回文都太...(恕刪) 除了親人,坦白說,沒有人真的關心你的生死存亡對親人而言,面子與生命何者重要?房東開門後,如果發現房客只是心情不好,出去散心,然後告房東非法入侵,請問哪個說房東"冷血"的嘴炮人,會幫他打官司?在路上看到車禍停下來幫忙,結果被汙賴為造事者的新聞看多了,我能夠幫忙的極限,就是幫忙指揮交通,求援,我不是醫生。靠近當事人有何用?像你這樣,或許很偉大,但就結果而言,有何不同?誰曉得是不是家屬連開鎖錢都不想出?不然叫鎖匠來開門,鄰居看到,了不起說忘了帶,不就解決了?
房東沒有錯。就算房客的媽媽找到真的房東,房東人在外地你看要找誰開門。第一時間找警察開門才是對的,抓姦也是要會通警察才可以進入,要不然抓姦不成立,還反被告。還有誰知道房客的媽媽跟房客有沒有仇。房東要進房還先知會房客。隨便進去,就等著被告。
目前,我感覺新聞把錯歸給了房東,也沒有人還原房東與這家人的對話內容。會同警察開門或破門很難嗎?現在的警察已不是20年前了,很多收到報警救助消息,就會馬上到現場的。新聞好像都站在弱者這一邊,但誰才是真正的弱者呢?
新聞當然要這麼寫才有看頭,"冷血房東"這種字眼才可以引起民眾的注意.不論以法或宗教的觀點,自殺者雖其情可憫,畢竟還是罪犯.人命關天,她的家人在懷疑她有自殺的可能下還繞了好大一圈,耽誤了好幾個小時,就是不肯會同警察破門而入,是幫兇.遠在他方,無法立刻到現場的房東,其實是整個事件唯一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