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ilus0727 wrote:
謝謝大家的意見!!我...(恕刪)
個人淺見。
通常多少聘金 多少嫁妝。所以互抵。
甚至有些用一個籃子裝幾千塊下面全部是假的,然後女方當場退回。
即無聘金亦無嫁妝。
金飾可用借的。任何你家長輩以前保存下來的都可以借,借了有還即可。
12禮可免,或是自行買12件不是很貴的小禮物,對方用得到的。
收到的禮金通常都可抵喜宴&喜餅,所以只需要先貸款辦喜宴然後把禮金拿去還。所以喜宴自己不要太鋪張浪費,預抓一下即可。
婚紗照甚至你可以租一件禮服去照相館照一張 放在喜宴門口即可。
所以我個人覺得,其實不要鋪張浪費,預抓一下可以非常省。
最浪費錢的應該是出國旅遊這段,完全是花出去,無法回收。
你的情況非常好談,你都付一棟房子對方出生活費是很正常的,看不出來有什麼好煩惱。
你的朋友也不難,只是有點丟臉罷了。但是看起來女方是非常可以體諒男方家的困境,所以,我想不出來會有什麼太大困擾。
老實說,現在的制度,結婚困難,所以考驗著新人一起渡過困難的智慧跟相處,如果光想到結婚就無法克服,那以後也不用講。要知道日後的事情比結婚還要難上許多。
離婚卻簡單,因為已經發現無法相處,避免兩個人變成拿刀相向,沒錢的快點簽一簽早點解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