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買車連35萬都拿不出來也未免太瞎趴
而且還需要動到保人代表不動產也借光了
你叫她媽先把女兒過戶登記給你
這樣當保人至少還有她女兒保底
起碼負債一人一半
瘋了才當保人吧..你真的要跟她在一起嗎?
以前我女友也是要跟我借錢 因為我不方便所以沒有借, 雖然她有點難過但是還是要跟我在一起..所以..你女友真的愛你嗎?
至於她老媽是否因此不悅 也只能聽女方說法了 無從查證 除非你很勇敢直接打去問她媽
35萬的貸款假設分36期以上攤還 信用良好的話比較有往來的親戚或許會願意幫她們擔保不需要找你 除非都得罪光了或信用不良過 或 沒有一個穩定收入足以負擔每個月的分期還款
你和她沒結婚 說明白點只是外人 如果變成親家了會怎麼樣 好好的想一下吧
銀行借貸審核 收入證明和個人信用都是必查 這個金額被拒絕借不到 那可能審核的結果是 還款能力有問題?當然無抵押品也會被拒絕 買車簡單養車難
只有你最清楚女方的個性 如果虛榮心強又喜歡和同儕比較 那或許車輛是她想買而非家長!?
不過無論是她 還是 她媽要的 就因為這種問題被拒絕而不悅 分手絕對是正確選擇
1.你有推倒了嗎

如果有,快閃
如果沒有 也要閃 她不是你理想的對象

2. 她買車 她家人會開吧 那關你何事
還要你當保人

LIKE-SEIKO wrote:
1. 你有推倒了嗎...(恕刪)


35萬可以推多少次

這年頭賺錢不容易,現在還可以脫身就快走


等到真的保下去,人生就變成黑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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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之前我在服役時,隔壁連的保排因為被騙去買未上市股票

欠了450萬,還三家銀行連貸,還到今年(第七年)還有一百萬左右

每個月只有4000左右的生活費(他沒讓家人知道),比義務役的士兵還少

每次休假都只能留在營區吃國家的,後來到外島後,有外島加給才好了一點





真的貸下去的話,就去簽志願役吧
黃瓜進前庭,菊花泛漣漪。任憑求饒聲,衣裳強剝離。項掛調教鏈,腰圍輕薄衣。乳搖知馬力,日久變人妻

微波加熱 wrote:
今天是我跟我女朋友在...(恕刪)


結婚前 對方這種要求
頗不合社會常理

微波加熱 wrote:
今天是我跟我女朋友在...(恕刪)


才男女朋友
未來還不知道會不會在一起就要求當保人??
早點分一分比較好
35萬而已就貸不出來 她家人的問題比較大
她才20歲而已 我看連她自己都不知道甚麼叫做"作保"

分手也好 不然她媽當了你的丈母娘 你會更哭笑不得

還有,她媽對你的喜好,恐怕也是建立在金錢上...
而且你們還在交往中,哪天分手了作保的部分你還是要負責~
對他們來講,實在非常"方便"~~~~簡直就是拋棄式金庫阿~~~~
分手算了喔~~ 不然她以後嫁給別人

然後她母親擺爛欠錢不還~ 然後銀行跟你討35萬

你只是當冤大頭幫人家養老婆份 那不就肚爛死了

買完車之後就是買房 你有多少能力可以保... 人呆才替人做保

這事親兄弟都靠不住的大有人在~~ 更別說女友她媽了

微波加熱 wrote:
今天是我跟我女朋友在...(恕刪)



都你女友在說而已?

說不定他家人都不知道這件事情

小心被剝削喔...初戀才最好被當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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