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 wrote:
住一起也可以有照應,...(恕刪)
這位大大
我覺得你從我的文章中加入了很多自己的揣測與詮釋
所以你曲解了整個情況
我想在這邊就不一一解釋了
兩邊都是我的親人,
他們對我都很重要
而如果他們都是很自我的人
我想我也就不需要打這篇文章了
直接叫我弟搬出去就好了
就是因為我認為他們不是
所以情況應該是有機會可以改善的
就像大大所說
若兩個人走在兩條平行線上
假設距離100步
要任何一方走100步到對方的路線我覺得是有困難的
但是如果雙方各靠50步
是不是就有交集了、也容易許多了
就像在公司中與其他單位配合
不也是經常需要互相配合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