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吳杜8 wrote:我跟我女友也算交往很...(恕刪) 作面子 應該就是表示會還吧我覺得上面用真鈔 下面用假的就好對方真的想嫁女兒 不是賣女兒你做不到的事情 何必逼到你父母去賣房子才做的到你老婆沒說什麼嗎???還是她覺得 跟你拿250萬沒什?
我當初是11月提出申請..預計隔年1月公證結婚沒料到了12月我老爸說訂婚過程一定要走過場..(我滴嗎呀)為了滿足我老爸第一次嫁女兒的要求..公證結婚當天早上先在飯店辦訂婚便接著到新店地方法院去參加公正結婚...訂婚.結婚一次完成..原本我跟老公已經講好公證就好..一切從簡..但或許過於簡略...後來我公婆說要補請...隔2個月又請一次..這次就辦的大了..搞的如今我好像有很多個結婚紀念日啊!可我一個也沒記得過!不過樓主比較特別是新娘已經帶球走....我覺得女方那邊是有刻意挑難啦...就看樓主這邊願不願意配合囉...至於樓上有的說買斷啥這裡說說便罷了..這話說出大家臉上都不好看..而且還沒法律依據只能說爽而已既知如此..有些沒用的話就不用特意跟女方講了...
crazydiamondc wrote:因為樓主已經很可憐了 別再因為這種事情釘他不管怎樣啦 樓主的老婆 對這250萬怎樣看呢? 是啊我並沒釘的意思,只是看這麼多樓沒人講覺得很好玩提一下話說這250可真不便宜咧兩個愛玩的人湊在一起剛好但過去有有小王的case除非是買斷,不然我覺得小貴從丟給樓主的問題來看雖說女方不過問是很多男人對婚前準備夢寐以求的態度小弟我認為婚禮照準備250就拿翹一下吧讓她爹知他女兒沒這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