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藤老鵰 wrote:
我建議你直接去看榮總...(恕刪)
不需要了 你說的這些流程google一下醫療法都找得到
不用特別到榮總
你說你的理論 我談我的實務經驗
that's all
至於已故申請病歷我不清楚 醫療法這麼寫
醫療機構依醫療法第71 條規定:
提供病歷複製本,應以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申請為原則;如非病人本人或其
法定代理人申請,應檢具病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載明委託意旨及範圍之委託同意書,始得為之。
如保險公司提具投保時病人所簽概括性條款之同意書,不視為上開所稱之委託同意書;如病人為死亡者,具其繼承權之親屬,均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