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白狗@. wrote:小弟跟女友交往快3個...(恕刪) 你不笨啦~~~誰無第一次交女友勒~~~話說我第一次跟我學妹說要成男女朋友,當時我約27左右她21,結果不到幾個月我變地下情人去啦~~還載她去,她所承認的男朋友~~~~哈哈哈~~~雖事隔多年她覺得我是最好的,想回來找我...但,女人最年輕貌美的時光都給別人了,還不知道是不是原裝的,搞不好以經被用過好幾次了,再回來找我我也不要啦~~~~說到這裡,你想跟我一樣...還不趕快放手???
.@小白狗@. wrote:小弟跟女友交往快3個...(恕刪) 如果你有本事做到讓她抱著你痛哭,說著以後會改之類的話,你就贏了但如果你沒有這本事,這女人你還是早早放生的好,留在身邊只會讓自己痛苦愛一個人是要讓兩個人都快樂才對吧
.@小白狗@. wrote:小弟跟女友交往快3個...(恕刪) 拜拖! 怎麼可以說話這麼直,再怎麼不爽也要先藏心底阿好啦這下便宜新竹的乾哥,等下安慰幾句就讓他推倒了你忍辱負重,至少晚上可以推倒他發洩你的不滿懂嗎?年輕人就是年輕人,太衝動了等下假裝重修舊好,要點補償一下
18歲,很多乾哥哥圍繞身邊的正妹=能當她男朋友是福。至少乾哥哥們噓寒問暖+出入接送+送禮物+吃飯唱歌買單都不一定能達陣,而你則能能常常....你會生氣丟下她,可見也不是被牽著鼻子走嘛。大概也不是個傻好人。花蝴蝶享受眾星拱月的感受,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才是正解。她能享受眾星拱月,你也能騎驢找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