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感情也敵不過曖昧 (最後更新)(感謝大家 一鞠躬)

加油~你還年輕!先在事業上發展~會遇到更適合的!

9年真的很長~但比起一輩子~他也許只是過客!!

我15年的感情婚姻正要結束!

你們還未婚都好處理~好走出~!!

雙方都有伴~曖昧真的讓人很不爽~
//要求什麼?忠於感情呀

//男生九年的青春肉體不也給了女生

當愛已逝,你只能放她走,你也只能這樣安慰自己
她最精華的都在我這裡,其他2,3手...都是輸家

當愛已走,忠於感情又如何?

愛有時要激情不是忠誠

阿宏弟 wrote:
到現在3天了 我總跟自己說"越無法冷靜的時候 就越該冷靜"
我流了幾次淚 然後幾個深呼吸後 就平復了!
我不敢和朋友談心事 更不敢喝酒!
我試著改變習慣 早上游泳 晚上騎腳踏車.
分手到現在 我們都還沒有見面.
我現在也不想單獨和她見面 我知道她會大哭 無法溝通!!


我的經歷跟你差不多 也是親眼看到她跟別人摟摟抱抱
兩個禮拜體重掉十公斤
關在家裡一個月沒出門

該談心該喝酒該發洩的就去做吧
沒道理嘴巴說放下了 心裡卻積著這些髒東西



阿宏弟 wrote:
她在工作上 總有一些不愉快! 我也都願意當她的垃圾桶.
為什麼還是要和A男曖昧 到最後做了不該做的事! 我不懂?!
到頭來 就A男最爽! 我知道A男女友在診所上班 我要去跟他女友說嘛?!


我有把事情寫在網誌上
奇妙的是 居然被那男的女友看到
聽說兩人也是論及婚嫁那種
因為我有寫出前女友的名字 所以經檢舉後被站方砍掉(2000年的事了)

我認為 如果你找得到那個女友
你有責任讓她知道這件事

女人變心回不了頭的
曖昧會讓洞癢 有人會沉溺在這種癢癢的感覺中
你有機會可以重新塑造你的人生
她會不會悔憾終身? 干你屁事
3C的世界裡,別滿腦子只想著"超值"。就像無線網路一樣,別人推薦的,只適用在他家的環境,到了你家又是另外一回事。小烏龜牽到北京也不會變成千里馬。
阿宏弟 wrote:
我跟她一起九年了....(恕刪)


個性問題吧, 有些人就算有標準好老公好老婆
他們也能一句沒感覺把你OUT掉
只能說還好沒結婚生子
不要說上過N次,就一次我也會放生,沒啥好說的不是女友前的事可以不去追究但是以經是女友了,這種事是不容發生的
板主才28歲很年輕 以後多的是機會 適合自己的另一半多的是
沒必要留一個疙瘩勉強自己...
加油~路是無限的寬廣

viphone wrote:我認為 如果你找得到那個女友你有責任讓她知道這件事


的確有告知的責任,
拯救小護士於水深火熱。

免得她結婚後,搞到離婚,
不知道會連累幾個孩子。

雖然我對樓主同情有餘,不過還是回歸一些中庸的觀念
-不如說正是九年才敵不過任何曖昧吧
樓主除了有小王出現之外 覺得自已有哪裏作不好的嗎?
什麼感情的保存期限有九年呢?

小緯0510 wrote:
一般人不會輕易坦白的啦,一定都是打死不承認
除非有十足的把握可以全身而退

況且在愛情世界裡
有時謊言反而對雙方都好
這是有切身經歷的人才能體悟的

你看之前那個從日本回來被砍的
連坦白都沒有下場就這樣了

所以我才會做出那樣的推論

這種事敢這樣赤裸裸的全盤托出
一定是抱著對方就算不原諒她,也不會玉石俱焚
或是,因為愛著對方,就算被怎樣了,也欣然接受
才會這樣做的(恕刪)

偶是認為你可能還想的太美好了

女方很有可能是覺得男方嚴重懷疑動作頻頻(看Line,上下班時間突擊檢查etc)
恐怕瞞不下去了(男方有說已經嚴重懷疑),才說出來一部分告知男方.告知
男方的原因除了過眼前這懷疑難關,還有就是降低自己的罪惡感,後面劈腿更無心裡負擔.
愛在劈腿時就已經消失了,男女雙方剩下的只是習慣,不甘心,罪惡感etc

Well 真相永遠比你所知的更為不堪,劈腿女方絕對比說得更早時間就跟對方上過床了...
總之男方最終做了正確的選擇沒有在那裡勾勾纏,要恭喜他.

當作是種解脫吧...
沒有了信任...安全感...
如何能走的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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