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59212019 wrote:
小弟今年27歲,南...(恕刪)
月薪28k +21K
這樣的收入要搬出去住,大概第二個月就會回家要錢了吧
以為出來住的開銷只看到房租嗎?
不過,當時我女友也是在考慮,要在桃園住家裡上班
還是來臺北
當然一開始女方家也不同意,他們剛從臺北搬去桃園
還以為桃園很好找工作,以為公車跟臺北一樣多
結果在桃園,怎麼找就是20或22K
真的是個很可憐的地方,連公車都只有一線
做了大概半年,我又提議,來臺北試試看
女生隨便找個業務助理,就有30K了
過了試用期,我就在家附近找了間套房搬出來了
真的有骨氣要搬出來自己生活
就換個一線城市,至少薪水會好看些
不然工作3年還在28K
女方只有21K
應該都不是什麼值得留戀的工作吧
如果不敢換工作,只有這點薪水,先乖一點孬一點,待在家吧
如果女生只願意領21k。還要吵著搬出來,早點換掉吧
只是可能一萬塊在南部租一層
來臺北只能租套房
對了,本魯在您這年紀時搬出來的。與女友已交往大約1年。
再提醒,剛開始同居時,套子記得要一打一打的買
別叫女生吃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