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與罰 wrote: 您說的很好 即便離婚是無可避免...(恕刪)
其實也沒那麼複雜,
樓主大大,想要和女友的女兒或女友想讓你們融入變一家人。
平常互動就慢慢會累積感情了。像一起出去玩也一起帶著,媽媽在忙作其他的事,你牽著未來可能的繼女或老婆的孩子。和她互動。漸漸她覺得這個叔叔也對她好。也會認同你的。
前提,媽媽還是要讓女兒知道,用女兒能懂的語言讓他知道,他和他的爸爸因為如個性關系,已經沒辦法共同生活。沒有婚姻關係。爸爸媽媽不會因為這樣就不愛妳,還是一樣很愛的,叔叔是愛媽媽也愛妳的人。多了人愛妳類似這樣溝通看會不會比較好。
像我現在長大了,父親節過年也會包錢或買禮物衣服什麼的給我叔叔哦。
我爸爸知道可能會不開心。小吃醋什麼吧,哈。
總是免不了他們有上一輩的感情恩怨吧。
覺得培養感情是很長很長的一件事。不用急於一時啦。慢慢來啦。又不趕進度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