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叫女王~~不要再稱他女王了!!她是女魔~~~有小孩還這麼不檢點~~~說真的這麼差勁的賤女人你直接離婚告對方妨害家庭離了婚拿了錢把這狗男女踢的遠遠的~~~再找一個女人戀愛~結婚~~若是一樣這樣循環就一樣的處理方式不然~~~小孩也可以自己照顧或把家人接來一起住幫忙照顧有性需求的時候就花錢解決吧!!女人千萬不要對他們太好~~~他們會變賤千萬不要低聲下氣~~沒有錢不是你的錯!!奉勸天下男人不要稱女人為女王
十分不贊同這句話愛一個人當然希望對他好不管是男生或女生只能說你用在錯的人身上罷了這位大大講這種話可見沒真正愛過大家不都勸樓主要自立自強了不會是樓主自己根本沒能力照顧小孩不然我不相信男人遇到這種事情會委曲求全kk720320 wrote:女人千萬不要對他們太好~~~他們會變賤
十四年了,花了十四年看清楚一個人,代價太大了,如果我是你,我無法忍受更何況連ru486都出現了,也正因為我不是你,所以無法了解你的感受,我建議你怎麼做,結果都跟我無關,是你自己要去承擔一切後果,對我一點壓力都沒有,冷靜下來仔細想想後果是不是你能承受的,是不是你想要的,然後放手去做,祝福您!
到現在這個地步如果樓主還能忍得下去真的就是聖人了...妨礙家庭屬民法,而偽造文書是刑法建議先蒐集相關事證,若情況仍無改善 (實質上,非表面上)先告妨礙家庭。不過老實說,就算樓主贏了老婆的心也回不來還是放手對樓主會好些不要賠了財產,又賠上自己健康!
別這樣大家好來好去不愛了 就隨她吧至少大家快樂在一起過再下去也是三個人痛苦世界上不是只有她一個女人總是有機會再遇到下一個更好的小孩雖然無辜若她心不在家但在這樣環境下成長 對小孩也不見得好就大家討論看要如何解決你不是第一個遇到這樣問題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j8578158 wrote:我已經結婚了10多年...(恕刪) 大丈夫何患無妻?!你家的夫人背著你出牆,你自己騙自己,越是軟弱越是被騎,~俗話說寧娶娼為妻,不娶妻做娼~抓出她的把柄,~告那個奸夫妨害家庭,再離了她,~小孩自己照顧,否則只有戴不完的綠帽!!~她不懂得珍惜您,何苦做賤自己呢?!~~~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