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Smith wrote:美國總統歐巴馬,他自己都說了,不讓同性婚姻合法是違憲的..., 我們需要事事以美國為師嗎??美國很多州都是沒有死刑的, 台灣有可能也跟著廢除死刑嗎??國情文化不一樣,何況連美國都還沒有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哩.
ChanSP1970 wrote:畢竟現在已經是二十一世紀了,而且同性結婚對保障他們的法律地位及權益,符合憲法平等精神,在公衛上對於防堵HIV擴散有幫助,省大家的荷包,也讓成長中的同志少年對未來有正向的希望。放下自己老舊的偏見,促進社會的進步和諧,why not?...(恕刪) 寫的真的是太讚了!在這串討論中能看到這麼高水準的評論真的讓人心情舒暢~~
Irene1058 wrote:何況連美國都還沒有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哩....(恕刪) 你看的新聞可能都是好幾年前的,今年6月美國最高法院已經判決「婚姻保護法」失效,對加州禁止同性婚姻的「8號提案」同樣裁定違憲失效,恢復加州於2008年通過的同性婚姻法案。基本上也就是在聯邦法中同性婚姻已經合法,只是接下來是由各州去制定同性婚姻是否合法。就目前我知道的至少加州跟紐約已經合法,之後會有越來越多州也加入這個行列。這是趨勢,而我更樂見台灣也能通過我們自己的同性婚姻法案。
TimSmith wrote:美國總統歐巴馬,他自...(恕刪) 我“這篇”回文是回關於美國是不是以基督教立國...你跟我說歐巴馬跟同性戀等等做什麼!?我的內容是獨立宣言跟政教分離,我可沒提到同性戀婚姻。
ChanSP1970 wrote:聖經如果一字一句都是...(恕刪) 顯然你對利未記的立律典章似乎很瞭解?但說實在我已經表達,基督信仰不是利未記說得算!更何況照你的邏輯“那是針對利未人,與猶太人”,若要說下去,我也可以說我現在是利未人,我也可以說我不是,但你知道原因嗎?利未人是做什麼的?這時候你就可以去讀新約全書,你就會發現為何我會如此說。而我也不是以四福音書跟羅馬書為基準,而是四福音書與羅馬書可以成為一個入門的。我再次表達,整本聖經,如果你肯全部讀完,你就會更加瞭解不是你提的那些事情那樣簡單而已。但當然若讀者有先入為主的觀念,那就是兩碼回子是了。白的可以說成黑,黑的可以說成白。至於同性戀婚姻法案,我之前都已經有表達過意見了!我想就沒必要多花時間打重復的東西!你可以看我之前文章的表達!
在國外如美國對於此種文化早就比台灣先進太多了,同性戀情早久不知道多久了...但是他們這種族群的增加是很緩慢很正常的增加...讓人覺得也算是,人類文化的不同演進,沒什麼好去抗拒它...但是台灣就特別多了,這種族群是非常快速在這近10年內,非常的驚人增加中....讓人覺得這是否是現今台灣某些不健康的社會環境造成的,意思是可能本身對自身的狀況並不是真正的了解,不正確的判斷造成以為自己是同性戀者,甚至向潮流一樣一窩蜂的跑出來....真覺得對某些同性戀者抱著你們真的確定自己是同性戀者的懷疑...雖然我不是當事者無法肯定的說是跟不是,但卻實是現在台灣的社會環境下真的容易造成自己的性別認知的疑問,不過我自己也是不會不去認同他們,畢竟都是現在社會的產物,但也不太希望這種狀況向潮流一樣發展,是同性戀者真的要對自己多了解一點...最後...是或不是都是自己選的路..別人管不著..
AndreaDX wrote:顯然你對利未記的立律...我再次表達,整本聖經,如果你肯全部讀完,你就會更加瞭解不是你提的那些事情那樣簡單而已。但當然若讀者有先入為主的觀念,那就是兩碼回子是了。(恕刪) 謝謝你不過我之前就讀完過了只是擔心一些教會反對同性婚姻的立場也不過是被撒旦所蒙蔽而已,而其實背離了基督愛人的精神末世假先知很多,大家都該小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