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男友說我朋友有公主病,大家覺得呢??(12月18更新,女方要分手了)

個人見解~
1.既然是男女夫妻要出錢買房子的~當然是兩方都不許要父母搬進來吧?

2.既然是男女夫妻雙方父母~當然都要尊重~偶爾來玩~當然房間要準備他們的
三房嘛~總能一間當客房~讓雙方父母分批來玩

3.如果這樣還要算的那麼精~那乾脆女方不出房屋錢
而且女方還要幫男方生小孩~那花的~所有生產費用是不是男生出阿?
那小孩 以後是掛男方的名字~以後是不是都男方出錢阿XDDDD(上學~補習~吃飯~零用錢~玩具錢~學藝費用~等等)
要結婚的男人 一點都不大器 不及格啦
現在他們只是把要付房貸的錢 轉個彎說成幫忙付家庭支出
這不是誰出不出的問題(其實以後家裡經濟有問題 女人還不是都會拿出來一起負擔)
還用你說嗎?真的!!連這種問題都要提出來講的男人 心眼太小了 算得太精 太自私了
誰還會願意嫁進你家呀(還知道女生是嫁進去你家做牛做馬的喔)
且公婆還會大吵大閙的 想到你朋友的未來就不妙
我覺得女生還年輕 早點另覓對象 況且也不是沒人追 不是嗎

想當初我老公經濟能力也是還好(一個月才3萬多) (我也有在上班喔)
但他在結婚前從來都不曾說過要我負擔什麼
只是說以後會辛苦一 點 但他會努力向上 就是如此而已
老實說沒擔當的男人 還是不要結啦 (你知道女人生子的苦嗎?)
不過版大的朋友早點認清也好

這種男人OUT

edison19841026 wrote:
這男的我看才有王子病吧...(恕刪)

+1
根據12月8日更新

我個人有個看法
女方跟爸媽週轉一下
房子女方買 登記女方名子 貸款都女方付
男方就出生活費跟其他雜費
看看男方覺得怎樣

不過 我看還是好好考慮一下 這婚還能不能結.......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jog1104 wrote:
我的女性友人最近正跟...(恕刪)

有病啊 出一半的錢 還要跟公婆住...那男的是怎樣...e04
雖然我是男生 但我奉勸女方趕快分手 這男生心機太重 把結婚當成是一種算計

雖然年紀到了 多少會有許多考慮 但是這男生是心機算盡

今天他或許先說他出房貸 你出家用 搞不好過兩年 房貸又只付利息

不全還完 結果出的比你還少 從一開始就只想占便宜的男人 千萬別嫁

如果是我~就確定分手了~~
因為以後相處一定會有很大問題,
與其日後離婚不如現在分手。

男生既沒有能力,又怕擔待壓力和責任,
在負擔房貸要求對等,在對雙方父母的態度又說是嫁進門,
要求女生把男方父母當成自己的父母,
完全偏袒自己和父母的立場和需求,
要求女生義務要對等,但是權利對等就說是公主病,
男生才是自私鬼吧~~

講得出叫女生婚後一起住要付房租的男生,
我個人是絕對不會嫁的!再深的感情也禁不起這種消磨!
自私又跟老婆斤斤計較,以後還不知道要做多少讓人家傷心的事,
長痛不如短痛吧!!
如果要嫁給一個人 要做到這種地步 不如自己一個人不是比較快活嗎? 幹麻要嫁?

女生嫁給男生 如果要符合社會的期待 傳統的期待 並且維持夫妻感情和諧
要做的事情有多少?
不能當黃臉婆 因為老公會可能會外遇 不能身材變形 因為老公會可能會外遇
(光是維持自己外表光鮮亮麗有基本的水準 要做的事情就已經很多了!)
要一起養家賺錢兩頭奔忙 如果事業起飛 往往被要求放棄的還是女生
(而且賺的多還可能被說挫傷男方的自尊心 哼!!!)
生小孩 帶小孩 (不要騙我說老公會幫忙帶,就算會也不如母親照顧那樣細緻)

要負責兩家人的潤滑公關 逢年過節到處奔走打掃拜拜
(對阿,也許老公也會幫忙,但是請記住是幫忙 不是分擔
請回頭看看大部分家庭 這種時候是多半男生忙還是女生忙 再來和我說)

照開頭那樣說 如果不付一半的房貸 就要負責家裡的瓦斯水電等等開銷
算盤打的多精明 若干年後萬一離婚了 女生可能孑然一身 還人老珠黃
爸爸媽媽沒孝順到晾在那邊滿心愧疚 到頭來可能還是回娘家住
這就算了 小孩搞不好監護權也拿不到 男生呢 有孩子 有房子 還可以再娶容易的很
便宜占盡

難怪現在敢結婚的女孩子越來越少~ 為什麼要替自己沒事找事做? 又不是養不起自己
連基本的公平都做不到(而且只是一開始表面上的)
不是愛一個人 就得為奴為僕!!
嫁給這麼會算計的男人 又何必呢? 沒欠對方這麼多好嗎?







beautifulday wrote:
看尼大跟大伙戰的如火如荼..真有趣呀!!
不知道尼老大的意思是不是"不應該以錢去衡量跟男生父母同住(行孝道)"
就樓主字面上對話的意思,大概是讓尼大有不同的感覺吧!
不是說有出錢就可以提出自己斷然拒絕體諒為人子女行孝道的心.
以上,是尼大要表示的意思嗎??
...(恕刪)
正確
前頭就提出重點別整天錢錢錢的,婚姻不是買賣,鈔票不是一切,不要過於功利.
很多人聽不進去.
夫妻財產權民法是共有,房子登記誰都有相等權益,
但是許多人誤以為房子登記誰就是誰的,在這大做文章,
瞎.見 722樓

"夫妻未以書面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除民法有特別規定者外,以法定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




T.B wrote:
不完美天使:他的文要...(恕刪)


我知道他是斷章取義 , 只好浪費我的時間幫他解釋一下 , 免的有人沒爬完全文 , 就被他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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