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鴻海上來 wrote:
看得上我

1.外表身材 50%
>外表要能看順眼,妝不要太濃,身材至少不要a罩杯或太胖

2.個性道德 30%
>單純乖巧.能為男方著想.盡本份打理家庭

3.工作事業 10%
>多少補貼家用,有個事業做,有個正職最好,或是至少打工.兼差

4.共同興趣 10%
>希望能找到相同的興趣或話題
光是第4條不和公婆住, 就被我給否決了!
不孝父母, 這種女人根本不配當老婆!
馬上離!

紫語花 wrote:
常常聽到的都是我的女...(恕刪)
要先看自己本身是否也配得上此條件才行啊!
你在選人同時~人家也在選擇!

lienly wrote:
光是第4條不和公婆住...(恕刪)


啊你要不要和丈人丈母娘一起住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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