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要知道為什麼大多數的女生的答案都是反對。在台灣,絕大多數都還是女方『嫁』到男方家,男方『入贅』到女方家的很少。而且傳統上都會有種『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觀念。會有考慮到『試婚』,肯定是男女雙方都已經有結婚的打算了。但是!試婚在這種嫁到對方家裡這種結婚模式下,就給人有一種『試用』的感覺。試問~誰喜歡被測試,被試用?試用期XX天,不喜歡就退貨??感情是這樣談的??婚姻是這樣搞的??要跟對方結婚,可不是來應徵你們家媳婦(女婿)的。立場調換,今天是男方入贅,你看看在場01的男士們會不會同意給人『試用』。---就因為如此,我一向都是抱持著除非必要,不然結婚的新人都是不要跟父母同住比較好。不同住,這些有的沒有的問題大都可以避免。
isamu7d0111 wrote:我是指妳還很年輕.....不需要機會試啦 大哥,怎麼稱呼?老實說,我不確定自己到「可以試婚的年齡」…那時,是不是跟現在的我一樣舉手反對試婚,舉手反對同居,舉手倡導柏拉圖戀愛。若那時,這些紀錄都還在。
月亮_小婷_ wrote:老實說,我不確定自己到「可以試婚的年齡」…那時,是不是跟現在的我一樣舉手反對試婚,舉手反對同居,舉手倡導柏拉圖戀愛。若那時,這些紀錄都還在。...(恕刪) 別叫大哥,大哥都被抓去關了..........事情總是跟想像的有出入......那時候的你..就算跟現在所想像的你不同了...但你還是你....很多事情,只有時間能告訴我們......這些紀錄都還在的話....可以證明你也有年輕過....夢想過............
月亮_小婷_ wrote:大哥,怎麼稱呼?老實...(恕刪) 我這樣說好了...心性往往都喜歡自我出賣,常常越反對同居的人,以後同居的更快...(意識與道德偏向某個極端的人,潛意識的欲求往往在另外一個極端)樓主未來交了男友再回來看看吧~
夜雙華 wrote:法律上有規定同居一定時間就等同婚姻關係...(恕刪) 覺得好像不太可能吧...*-)因為,結婚以前是「儀式婚」嘛,聽說最近才修法改成「登記生效」,這應該是更"嚴格"了吧?這樣子,除了去「登記」之外,還會有其他方式可以讓婚姻關係生效嗎?我只聽說有一種叫「事實上夫妻」,也許您指的是這個?mouthpower wrote:結婚後的覺悟才是兩人婚姻關係共同走下去的動力吧...(恕刪) 這句話還真是...滿耐人尋味的...(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