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843 wrote:
你是來亂的 你知道 我知道 大家都知道


非分之想嘛
吃窩邊草好像麻煩很多耶
我作夢又會說夢話
.....掯.....真是濫習慣....
...(恕刪)


所以無論稱呼老婆或外婆或情人...都要統一''暱稱'''....

這樣''夢中的情話'';才能天衣無縫.....
一旦明白了世界是複雜的,人性是複雜的,我們就擁有了寬容與智慧,{城府}可以讓我們游刃有餘的行走其中。
Hsin Huang wrote:
你少算了"夜渡資"...(恕刪)


算什麼夜渡資 ? 你當老婆是來"賣"的嗎 ?

要算就來算個清楚 , 真要算就得再加上女方婚前工資的一半 ,

女方是為了家庭才專職當家庭主婦 , 要不是如此她就可以用自己的錢買包 ,

這年頭哪個女人願意當專職家庭主婦 ? 帶小孩可是比上班還要累的 ,

伸手牌也不是她願意的 , 身為老公的人難道不該想一下老婆的付出嗎 ?

當年既然決定一人主內一人主外 , 收入就不應該分誰賺的 , 而是共同擁有才對 ,

自己大把大把的花 , 光買些對家庭無意義的東西 , 還大言不慚說老婆浪費 ,

這就很好笑了 .

強烈建議樓主 , 請妳朋友出去工作吧 , 孩子就交給褓姆或幼稚園 , 家事就夫妻2人共同分攤 ,

看看她老公受不受的了 , 看他還有空閒去打什麼鬼球 , 付褓姆及幼稚園費用時會不會哇哇叫 ?


我覺得文章上看起來
樓主應該是嫁給一個很富裕的另一半
所以在金錢上 1萬多應該不是什麼大錢~
從此看來你另一半是有點小氣

但是請不要說什麼婚前都看不出來等等等的話.....
一定看的出來~只是你老公的財力把你的視力擋住了
路是你選著 所以只好看開點 不然自己出去工作吧~
請個傭人顧小孩或是丟給父母親顧
這樣你就有錢買包包了
不完美天使 wrote:
強烈建議樓主 , 請妳朋友出去工作吧 , 孩子就交給褓姆或幼稚園 , 家事就夫妻2人共同分攤 ,

看看她老公受不受的了 , 看他還有空閒去打什麼鬼球 , 付褓姆及幼稚園費用時會不會哇哇叫 ?



說真的
你光看樓主這個局外人的粗淺說明
背景資料什麼都不知道的情況下
就可以做這麼強烈直接的建議
我對你的料事如神
決勝於千里之外的本事
真是佩服佩服 有如滔滔江水 綿綿不絕......
不準捏我的下巴
樓主加油好嗎~樓主加油好嗎~樓主加油好嗎~
小杯子 wrote:
萬一這些都給拆穿了...(恕刪)

放心啦!!

你怕.......她更怕.......

這就是"人妻" 。


LS843 wrote:
你是來亂的 你知道 我知道 大家都知道

非分之想嘛
吃窩邊草好像麻煩很多耶
我作夢又會說夢話...(恕刪)


我一向回文最認真.....

不過,會夢囈這個真的很不好,要戒掉。
以上內容,純屬虛構。如有雷同,那..那..那就是真的了。
只能說 "life is full of choices"; the "choices" go both way.
LS843 wrote:
說真的
你光看樓主這個局外人的粗淺說明
背景資料什麼都不知道的情況下
就可以做這麼強烈直接的建議
我對你的料事如神
決勝於千里之外的本事
真是佩服佩服 有如滔滔江水 綿綿不絕......


雖然樓主說的不一定貼近事實 ,

但你又憑什麼認為她說的不是事實 ?

不論事實為何 , 雙方都出去工作 , 家用按收入分配 ,

一個不用作伸手牌 , 一個不用擔心錢被人花 ,

有本事的看是要花掉還是存起來 , 都不必受人掌控 ,

這樣不是很好嗎 ?

既然你認定我的建議不夠客觀 , 或許你有更客觀的建議 ?

不妨說出來讓大家評斷一下囉



水龍頭 wrote:
我一向回文最認真.....

不過,會夢囈這個真的很不好,要戒掉。


比戒毒還難吧
根本是無意識的情況下 怎麼戒
還是乖乖的比較不會出事
不準捏我的下巴

不完美天使 wrote:
既然你認定我的建議不夠客觀 , 或許你有更客觀的建議 ?

不妨說出來讓大家評斷一下囉



呃.....這個嘛
我以為你的建議不叫不客觀
或許叫做莽撞會比較貼近事實一點


你吃了炸藥嗎
好口怕喲 水叔叔 我怕 我怕
不準捏我的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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