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ma wrote:我目前27歲從大三交...(恕刪) 小弟淺見,離開吧....主要是男友對你的方式不對他有不能拋棄的家庭因素當然,男友家的金錢觀念很差這已經是無法改變了順便一提,妳的觀念很好喔,不簡單現在已經很少女生這樣子為了未來打算了比較多的都是跟目前很熱門的法拉利一樣
Enma wrote:養他弟弟是不至於啦!...(恕刪) 我覺得樓主似乎還有"從一而終"的觀念難怪被吃的夠夠,沒人在乎你,反正你又跑不掉只是協議分開一陣子,不宣告分手這樣根本沒用,沒人敢追你最後你還不是一樣要回去,白忙一場
趁冷靜的時候好好想清楚吧,不是說一定要你離開,但要一起走下去的話,一定要有兩個人的方向和共識,如果你打算再努力的話,就以結婚為前提跟他好好溝通吧,否則說難聽點,你只是在浪費時間,再來就算離開他又怎樣...台灣男人多的是,你怎知道沒人苦戀你許久?而且真要交朋友,應該01就有許多大大來報名了,加油!
Enma wrote:謝謝大家的建議與關心我們已經協議暫時分開一陣子,不聯絡不見面,彼此冷靜一陣子,但我想這陣子趁他不在家時先把我在他家的東西都拿一拿,拿完後就順便把鑰匙還給他家人了...(恕刪) 想清楚就好了,別到時候又心軟.有了一次經驗再交其他男朋友自己就知道如何選擇了.趁這個時間多給其他的好男人機會.
Enma wrote:甚至去motel的錢也是我在出...(恕刪) 只能說,深深感覺妳比妓女還不如這不是在歧視妳,實在是因為這妓女上motel,不論她有沒有得爽,至少她不用負擔房費還可以拿到酬勞妳除了要被PLAY還得自掏腰包付房費真的,好好深思這踏出去的一小步日後回想起來,妳會發現妳踏入的卻是人生轉折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