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德麥雅 wrote:
我兒子今年12歲.小...(恕刪)
這樣教導很不錯....是種學習自己的能力!
百葉窗 wrote:
「會不會」與「做不做」,兩者並不同,不做才是公主。
結婚前我不會也不做家事,
婚後家裡所有的家事都是我在做。
從不會做菜到能變出一整桌的好菜。
我有一個女兒,我很少讓她做家事。
我的想法是:既然婚後要做所有的家事,那不如在她婚前能擁有如公主般的生活來平衡。
而我兒子則相反!
從他小學時就開始訓練他做小項的家事,這樣以後他才能成為新好男人。...(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