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的諸位可別說沒這回事唷.舍弟2年前結婚,雖沒簽這樣的賣身契,但實際的作為比這張契約書的內容比起來還要可歌可泣.不僅這契約書上的全部做到外,還不得有怨言呢.有空都只能回老婆家,自己的父母一年見不到幾次面.見面還得擔心被老婆發現.比有小三還要刺激.真的不蓋各位.佩玲:把只能回佩玲家. 這條寫進去好嗎?建志: 舍弟已經超越你了,加油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