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之後 覺得只有兩個字狗屁.....國外碩士 在前五百大工作 應該一年有個六七十萬薪水吧怎麼房租水電加手機費都要人家出?這不是被包養嗎? 因為拿人手短一年出國一次 男生出是還好 但平常自己的生活費別人出就不好都拿人用人的還屁哈拉那麼多....還敢講男女平等 真是臉皮夠厚
<一.結婚後的房產需登記在女方的名下(妳說這讓妳有安全感)>這個好說,我沒意見<二.婚後的生活開支由男方負擔.女方收入由女方自由分配(妳說男人養女人是天經地義)>這個很微妙,生活開銷包含女方的私人開銷嗎??女方自由分配自己的收入,有多少會分到男方與共同的這個家,有想過嗎??<三.結婚的戒指必須是蒂x妮一克拉以上(妳說妳戴著好的東西也是增加我的面子)>這個可以談,老婆體面也讓老公風光<四.聘金兩百萬(妳說這是因為妳出國讀書 家裡為妳花了不少錢)>原來女方這麼好打算啊,錢先出,之後再找男方收帳,不然嫁妝也來個兩百萬吧想想,男方才是供養女方養成的金主,生的擺一邊,養的比天大,見到男方還不趕快請安問好再遞上兩條熱毛巾洗臉擦手<五.妳不想生小孩(妳說這是希望我們的甜蜜兩人世界可以維持久一些)>前面這幾個條件開下來,甜蜜度已經折了40%,的確不要在因為小孩的加入混戰而影響生活品質了<六.婚後不跟公婆同住(理由同上)>可以談,不同住不打緊,公婆也怕這款媳婦會影響他們的生活品質,但要定時面見問安,因為婆家為你也花了不少錢<七.妳不會因為結婚就拒絕公司的加班.外派及更高職位的發展>OK,這可以談,加班/外派要多久都不是問題,更高職位的發展示女方有本事,但請女方把兩人關係的比重放在哪能夠說清楚.回頭看第五項,這應該是女方不想有小孩的主因吧<八.婚後我必須跟前女友完全斷絕往來.連當朋友都不行(話說妳的前男友們都仍舊以朋友身分活躍著)>請女方也比照辦理,那就沒問題<九.婚後不得干涉彼此的私生活.亦不得懷疑.質疑.直問妳(妳說這是為了留一個可以喘息的空間.讓很多事情還可以有轉圜的餘地)>既然不得干涉"彼此"的私生活,何來第八項條件呢,不得懷疑質疑質問女方...... 這麼嚴重啊??敢問女方是被收編成某情報單位?????那對男方也比照辦理吧!!總的說,女方也太自我感覺良好了吧不過男方還有想過要結,想必200W的聘金應當沒問題,收入也不像是在越級打怪的那麼一般,只是能不能配合跟心裡爽不爽的角力吧!!
shiun0217 wrote:他X的!這些錢你省起... 你如果有娶你死定了! 幹嘛這樣呢...... 我們要給予祝福如果都這樣勸你,你還硬是執迷不悟要結, 結了之後如果再來這邊取暖你才死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