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女網友向我借了5萬元,要的回來嗎? (0431已受媒體採訪,誠心感謝)

bb123dd wrote:
在臉書我知道她在苗栗...(恕刪)


忘了補充一點~~

我是在苗栗讀書的,這裡很多大學生都把大千醫院說成 "老千"醫院 ~~

嘛,不是苗栗市的人,不再苗栗讀書的人,不怪你不知道這點
家用:AuneT1+TESLA E88CC+AMC 3000+ATH-ESW9&AKG K701;隨身:Sony XperiaSP+PHA-X+CKM55
不熟的人都可以借5萬, 不是太天真就是小頭戰勝過常識....快報警吧...
樓主,麻煩您改一下標題
不是我好像被女網友騙了
而是....我被女網友騙了.
有機會要得回來,有匯款紀錄及他跟妳要求借錢的簡訊可以當作證據,先寄存證信函給她,
另外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第一件
匯款就有證據!請先去報警,就說有網路詐欺、詐財、短期借款不還,屬於民事案件!把帳號、電話給警察,請警察幫忙打一下!通常加害人就會心生恐懼,容易還錢!而警察也因為這種案件較容易賺業績,通常也會努力去協辦!

第二件事情
去圖書館,查一下存證信函怎麼寫,不過看你的樣子應該是不知道對方住址,不過有電話跟匯款帳號警察可以幫你找到,你可以辦託警察一下,就可以寄出存證信函!說你準備提出民事的告訴!

第三件事情
多查法條案例,準備等開庭吧!

其實,先吃在花錢你比較不會在意啦!
沒吃到就花錢,我想你應該還蠻嘔的!
記得下次有這種你又願意花,就面交約在只有兩人的公眾場合會好一點!
報警吧.........
不要再傻了
是否有此人還不知道哩
嗚...看了很難過!

(1)當下是想說有機會幫助一個漂亮女生的忙而變成朋友的話,那也不錯...小頭做怪什麼的,沒有想那麼遠

(2)有大大建議我請假去小千醫院前要先打電話確認,如果醫院問我那裡找...怎麼回答啊?

(3)如果真的找不到人,我打算寄給八卦蘋果投訴專線看他們能不能有興趣(最好能知道她的地址和電話)

(4)我會保留簡訊和fb聊天紀錄的,可是有點怕去警局,希望不會留戶籍地址,我不想讓家人知道我做這麼豬頭的事

基拉大大 (1)她說她剛進去一個月,所以應該不會有留xls的紀錄檔
(2)我不知道那個xls,有個是0980616.xls,那應該不是
買一個教訓
下次小心一點吧
不是每個人都心存善意跟你交朋友!
報警吧.........
不要再傻了
是否有此人還不知道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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