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123dd wrote:在臉書我知道她在苗栗...(恕刪) 忘了補充一點~~我是在苗栗讀書的,這裡很多大學生都把大千醫院說成 "老千"醫院 ~~嘛,不是苗栗市的人,不再苗栗讀書的人,不怪你不知道這點
第一件匯款就有證據!請先去報警,就說有網路詐欺、詐財、短期借款不還,屬於民事案件!把帳號、電話給警察,請警察幫忙打一下!通常加害人就會心生恐懼,容易還錢!而警察也因為這種案件較容易賺業績,通常也會努力去協辦!第二件事情去圖書館,查一下存證信函怎麼寫,不過看你的樣子應該是不知道對方住址,不過有電話跟匯款帳號警察可以幫你找到,你可以辦託警察一下,就可以寄出存證信函!說你準備提出民事的告訴!第三件事情多查法條案例,準備等開庭吧!其實,先吃在花錢你比較不會在意啦!沒吃到就花錢,我想你應該還蠻嘔的!記得下次有這種你又願意花,就面交約在只有兩人的公眾場合會好一點!
嗚...看了很難過!(1)當下是想說有機會幫助一個漂亮女生的忙而變成朋友的話,那也不錯...小頭做怪什麼的,沒有想那麼遠(2)有大大建議我請假去小千醫院前要先打電話確認,如果醫院問我那裡找...怎麼回答啊?(3)如果真的找不到人,我打算寄給八卦蘋果投訴專線看他們能不能有興趣(最好能知道她的地址和電話)(4)我會保留簡訊和fb聊天紀錄的,可是有點怕去警局,希望不會留戶籍地址,我不想讓家人知道我做這麼豬頭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