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xxam wrote:女友現在租的房租大約將近20K我會幫他付水電第四台網路零零總總…..但因為她覺得開銷實在還是太大了,就決定可以搬去我家省錢又能存錢……..[基本開銷應該就有28000了]...(恕刪) 我一定是發瘋了才會參加這討論~~~但是實在是有感而發!樓主究竟要表達什麼?我是前後看不懂?A.能租的起兩萬房子的女孩,每個月基本開銷又達到兩萬八,這樣表示收入應該OK,或者樓主能夠協助負擔!=那麼既然來家裡住了,有差那兩三千元嗎?亦或隱忍計較每月支出的費用如今爆發?B.家中電費支出少,多少代表家人的節儉!既然如此,就幫到底,幫出這幾千給老媽不就得了??C.每個人都有自己愛的女人,能接受的幅度!您是擔心家人反彈女友嗎?=若真的愛她,就應該協助開導她,要不然就是接受她,賺更多養她順便養老母,皆大歡喜!更!我又認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