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有看到原po的故事

最終還是離婚了,不過沒想到原po會把2個小孩的監護權都讓給前夫

祝福原po,希望妳可以擁有更幸福的未來
終點其實也是起點...放下後人生才要重新開始.加油!

妳看這麼全台灣各地那麼多鄉民幫你打氣要請妳喝咖啡跟妳喇賽

祝福妳..
也好

也是個解脫
圈圈擦擦 wrote:
終於結束了這場歹戲....(恕刪)

天真無邪 好可愛,應該把女兒帶在身邊....,不知還有機會否?

圈圈擦擦 wrote:
今天遛小鬼...3月...(恕刪)

圈圈擦擦 wrote:
終於結束了這場歹戲....(恕刪)


加油!!你的人生又邁向新的一頁了~
未來的幸福生活等著你
恭喜妳,終於解脫,回復自由了,以後不用再為這些瑣事煩亂,往前看,未來的日子還很長,努力工作生活以及
為了小孩以後的成長,才是你目前最佳的未來,話說你去年約喝咖啡的地點竟然離我上班地點很近,有機會再出來喝杯咖啡,祝福你從此後能更開闊,這是你人生裡新轉戾的開始。
Just want to do something I never done before, just like... tattoo

What do u think, guys?

圈圈擦擦 wrote:
Just want ...(恕刪)


不建議,
並不是對刺青有意見,
如果是為了紀念某件重要的事是可以考慮.
刺青是一個印記,以後妳看到它就會想到這不愉快的事情.
再考慮一下吧...

我公司很多tattoo sticker,送你啦,可以讓你全身貼到滿!

ps: 理工科的腦筋,理智要勝於感情多點。


圈圈擦擦 wrote:
Just want ...(恕刪)
哈哈〜

會想去... 也只是想提醒自己
離婚的決定,跟刺青一樣...
做了,是沒辦法也不會後悔的...
當然,是刺在穿衣服後看不到的地方〜

貼紙貼滿全身,應該會很癢吧〜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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