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做它想, 快去告小王妨礙家庭. 宣告主權. 判入獄或拿些錢回來補貼家用都好.
2. 妻子部分, 耐心勸她回來, 小孩需要有完整家庭. 也不用改變得特別對她好, 只會讓她覺得這只是你的補償心態. 讓她拿俏.
3. 如果妻子最後還是回不了心, 順便也告了. 請法院判離~ 拿到小孩的監護權. 感情不忠又亂的女人 沒什麼好留戀.
4. 最後, 我覺得最重要的!!! 您的個性&家庭 沒改善前, 不適合進入婚姻. 如下述:
4.1 家庭, 父母 請父母尊重已婚子女的隱私和教養權. 您房貸有再負擔, 家事也有做, 奉養父母也沒缺的話.
請和父母商量要尊重子女(您)的生活 & 孫子的管理及教養權.
4.2 樓主, 眼高手低, 肩膀不足, EQ待加強.
4.2.1 夫妻建立的家庭 男主人要有肩膀扛起, 做起與婆(父母)/媳間的溝通橋樑.
4.2.2 收入和未來規劃方面, 不知您貴庚? 真的還得再進步...這樣是沒辦法養家(如果將來有要搬出去住的打算<-假設老婆回心轉意後的退路).
4.2.3 夫妻間~ 光看到夫妻間動手, 這點您就0分. 不是結婚後感情就不需要經營, 溝通&關懷 是維持一個家的不二法則.
cslyumone wrote:
等到有一天你幫這個家...(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