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ah0316 wrote:
不是女方的家人
因為覺得根本問題點根本就很小嘛!
哪個人不會鬧脾氣,
如果退讓能換來更好的結果!
何必鬧翻呢?
養一個孩子不需要2萬??
他妻子應該無法分身去工作吧!
試試現在的環境
他妻子又要付房貸又要支付孩子的奶粉,尿布生活所需
保姆費、托兒所費用
2萬根本就不夠
若用妻子歇斯底里的個性來說不是好太太的理由
她那麼愛孩子就已經是一個好太太了
我太太也會這樣跟我吵鬧,說她顧孩子很累。
我也曾經不退讓呀,也告上法庭,
我也在法庭上都被判贏了。
但我獲得什麼?
什麼都沒有,換來孤單,悔恨!
後來才撤銷告訴,向她認錯!
我就是退讓、認錯才挽回我的家
都離婚了~~房貸關樓主什麼事??房子又不是樓主的~
你講得那些也很怪~~都說樓主前妻沒去工作,還要付保姆費??托兒所??
那他前妻白天要幹嘛??
孩子是两個人共有的~~
尿布奶粉錢要二個人一起出才是~~
此外你個人的案例不見得合適樓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