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小棕熊 wrote:
每件事本來就有反對跟贊同...
贊同有贊同的理由..反對有反對的理由...
只是近年來...看看反對方的理由...
各種毫無根據、各種好笑的想法...
讓我們清楚了解原來上一輩的教育知識原來是這麼可笑...
就我看來..同志婚姻很簡單啊~他們相愛,他們想結婚...
他們想一起努力買的車子房子可以在他過世時...能留給對方..保護對方...
就這樣而已...


立專法就可以完全保護到啦!!

但是他們堅決不要立專法.

所以你被他們的故事騙了.

拿可憐故事爭取同情. 但是專法能周全保護的, 他們卻不要,

所以無法有法律保障的困境, 只是同性戀要爭取同性戀普及的 "行銷的小故事" 罷了.

法律站穩了, 其它自然可以繼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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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要的是 免歧視, 更甚的, 就是同性戀普及, 最大化.

==============================================


hello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同婚沒問題,但要求平...(恕刪)


平權是人權

問題是嬰兒生來就沒有自我意識可以選擇,看看前陣子孩子生下來棄養的、甚至虐殺的

那些孩子有選擇權嗎?那優先權是啥?你認定還是法院認定?還是先來後到?

收養資格就是符合就可以收養,沒有啥誰優先的問題.
「如果思考是生存的證明,我很難判斷,你是不是一具屍體。」劍影魔蹤19/默蒼離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同婚沒問題,但要求平權就有問題了。
覺得同婚平權的訴求不會妨礙到別人的,考慮一下這個:
一對同志伴侶,總合年薪200萬,另一對異性夫妻,總合年薪150萬,
現有一個出生三天的嬰兒,請問誰有優先權?
何謂平權? 是同志伴侶的婚姻平權重要,還是嬰兒的權力重要?
畢竟嬰兒一定是異性戀者才能生出來的生命,
難道嬰兒連選擇異性戀父母的權力都沒有嗎?


可憐的孩子

一出生就沒爸媽疼愛

領養有一定程序

光是誰是爸爸 誰是媽媽

就會被打槍了



真慘 異性生出來的孩子 卻沒人要

這是什麼社會



akuei1018 wrote:
大法官釋憲是指目前...(恕刪)


為什麼要公投,結個婚還要全民同意啊?
民眾可不是每個人都懂用腦思考的,有的人別人抹黑什麼聽什麼
同不同婚不關我的事

但不要為了少數人而將

我身份證背後的父和母

改為雙親一和雙親二就好


f9711015020 wrote:
可以支持同婚,但可以規定不能養小孩嗎?不管是自己跟異性生的,還是領養的都不行,因為同婚本來就不會有後代,既然選擇了同婚也等於選擇絕後.不能違反自然,對小孩也不公平,除非領養18歲以上,才有自主權

而且同性絕對是人口少數,但在台灣往往不是少數服從多數,而是多數霸凌少數,動不動就要較多數不認同的人移民,為什麼走的不是你們,現在你們爭取成功了,真心祝福你們可以結婚,但請立專法,異性戀一個法.同性戀一個法,這才是平等,不要再霸凌多數人了...(恕刪)


假設一個男人和女人結了婚,生了小孩,後來老婆死了,小孩只剩下他一個親人
但這男人日後和另一個男人相愛了,要結婚了,依你的意思是,他生的小孩應該要棄養嗎 ?
請問這小孩要叫誰養 ? 同志現階段領養的小孩,也都是異性戀生出來不要或養不起的。
怎不檢討那些獸性強的異性戀為何沒忍住一直生 ?

只準自已結婚生養小孩,卻不準別人結婚生養小孩。同樣的繳稅卻沒有得到相等的權利,到底在誰在霸凌誰 ?


提利昂·蘭尼斯特 wrote:
同不同婚不關我的事...(恕刪)


執著在那個身分證上的稱謂
不懂意義在哪裡?
改了你就忘記怎麼稱呼您的父母親了嗎?
很簡單有人就是認為同志帶出來的小孩
他們小孩的性別認知就會錯亂
邏輯在哪?

小強一號 wrote:
執著在那個身分證上...(恕刪)


改了我不爽阿
怎樣
你的爽要建立在我的不爽上嗎?

同志要在一起就在一起
誰管的著了?
但為什麼要執著在領小孩呢?

還是宣布同志可以結婚
自己就會生出小孩了?

小強一號 wrote:
執著在那個身分證上...(恕刪)


前面不是有人說別人結婚關其他人啥事?

現在有可能影響到他人拉?還是這也不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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