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小棕熊 wrote:
每件事本來就有反對跟贊同...
贊同有贊同的理由..反對有反對的理由...
只是近年來...看看反對方的理由...
各種毫無根據、各種好笑的想法...
讓我們清楚了解原來上一輩的教育知識原來是這麼可笑...
就我看來..同志婚姻很簡單啊~他們相愛,他們想結婚...
他們想一起努力買的車子房子可以在他過世時...能留給對方..保護對方...
就這樣而已...
立專法就可以完全保護到啦!!
但是他們堅決不要立專法.
所以你被他們的故事騙了.
拿可憐故事爭取同情. 但是專法能周全保護的, 他們卻不要,
所以無法有法律保障的困境, 只是同性戀要爭取同性戀普及的 "行銷的小故事" 罷了.
法律站穩了, 其它自然可以繼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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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要的是 免歧視, 更甚的, 就是同性戀普及, 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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