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ame wrote:
我是說 同志結婚才有近親結婚之合法性與否的問題
在異性結婚的前提下
這個一定是不承認婚姻關係的
但是同性 是可以予以承認(至少不會於人類社會有損)
這個就是得另立專法才能夠考慮到的
依照你的疑慮,同性婚姻就算直接修改民法也不可能讓同性近親結婚,
因為民法第 983 條是這樣寫的:
民法 983 條
與左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
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
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簡單的說,只要你符合法規的條件,不管是親兄弟或親姊妹,一樣不得結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