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e85642 wrote:而且每個人找另一半總有個條件沒有誰對誰錯雙方合 就繼續走 不合就分開我是這樣想的 沒錯沒錯 因為樓主開出的條件就是要能夠交通自理女生就是想要暫時把這個問題擺著如果兩個人想要的無法獲得解決那就只好分開除非是那種愛到非她不可 或是非你不可 才有可能讓自己妥協可是就算這件事情解決了 下一件事情可能又無法圓滿(沒有一方會這麼永遠的忍耐下去的)兩個人在一起 要給雙方相同的好感覺 才能長久 不然就是互補
qwe85642 wrote:我的意思是說在桃園搭(恕刪) 我老公也希望我能去學開車,但我有自知之明....就不當三寶了@@我應該了解你的意思....汽車.機車.腳踏車至少要有能力駕馭其中一項吧?!也許以後遇到真的需要開車的時候...我也會想辦法學好開車吧?!
Shirley6790 wrote:也不會一面倒吧我是支(恕刪) 也許我就真的是大男人吧既然要跟我在一起也知道未來要住桃園了就不要再跟我五四三要就來,不要就分開雙方誰也不欠誰別討價還價 這個不要那個也不要真的愛我,不用我去要求妳什麼自己就會想要成長了,不是嗎?
Shirley6790 wrote:也不會一面倒吧我是支(恕刪) 並沒有責怪樓主但畢竟樓主一開始沒覺得為難過了段時日後,情淡了就開始覺得為難,並且到難以接受的地步也就是冷卻時間過快,過於陡峭就像我小孩遇到類似的問題:例如:買了他心愛的玩具給他,很開心,但接著聽到宅配要三天才會到馬上變臉不開心發做個幾次,我就立馬教育他了人生本來就沒時時都只能追求讓你開心的時刻很多時刻是在做對的事或應該做的事,並不是開心的事很多時刻是在做對的事或應該做的事-->這些是生活追求讓你開心的時刻-->這些是休閒娛樂只追求快樂,那不就是紈褲子弟還需要跟他說明只追求快樂,長大後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