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貓之僕 wrote:提告其實不算恐嚇興頌...(恕刪) 對但我是想說如果已有利用提告這件事去壓迫另一方不想做的事所以我才會有浪費司法資源跟利用法律來達成目的的疑慮一般進入司法程序才會以偵查不公開為由不對外界表示司法進度吧法律不是應該保障每個人不是變成訴訟吵架的工具吧
海斯勒 wrote:看多了 3聯單都不3聯單了這在過幾個月 大家又忘記這件事了然後告人的通常會變得很低調被告的還是一樣照常在01聊天 +1大家賭會過幾關呢??我賭...一關就Game Over了!!!很難有人那麼有毅力能撐下來破關的(刑事..民事..再議...交付審判....一審...二審..)因為檢察官及法官都很有私心的....甚至常常會發生很離譜的逼被害人要原諒和解...不和解還會罵人喔!! 只因為勸和成功它的績效點數比較高
不可能的啦 大家等著看吧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一開始說提告必勝 然後再說可能不成再來應該可能說天會收拾之類?人剛剛好就好了 搞到不能下台幹嘛?到時一切真相大白不是冏更大?一個好幾億身家的人 一秒鐘股市幾十萬上下興訴訟不是划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