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篇就想到我的遭遇


3年前

前女友跟我分手後

大概3個月 他交新男朋友

結果有天吵架了


打電話給我 說他好難過 我能陪她嗎

他說他等等會經過我家 可以來找我聊天嗎


當時還單身

天上送來免錢的 幹麻不要


他到我家時 他帶著2手啤酒 1罐紅酒


兩手啤酒喝了大概3.4小時

紅酒在喝下去

都醉了


我還記得我的好軟 因為有點醉了




一覺起來


我就載著他去吃早餐


然後送他回家


結果過陣子我也上法院了


因為他後來又跟她男朋友合好


然後不知道為什麼來我家跟我喝酒這件事傳了出去


嗯 當下我真的知道免錢的有多貴




上法院時 我的證人是早餐店老闆 (我國中同學)

還有監視器證明我們是一起開車去吃早餐的

事實證明 被性侵害後 怎麼還會相約去吃早餐呢


所以那個賤女人 一敗途地

沒了男人


外面的風聲都說 跟他打砲會被告


從此他只能上夜店 讓一些白痴來騎他
通篇看完花了我三小時

打發完時間真爽

反正當看戲

我幹麻要同情他
為人民服務?? 為人民幣服務!!!
樓主考慮自裁明志嗎 名譽失去了如何忍氣吞聲苟延殘喘下去呢
好久沒上線

不過 這次上線

是最近的遭遇

父親9月份就過世 相依為命的父親走了 我也覺得 我的任務完結

今天收到三審上訴駁回

我心情極差 不知道該怎說了

看了一些近期的新聞

為什麻 有些人 是真正性侵害 有些證據不足 可以不起訴之類

最近看到 有個新聞 只認為性行為發生 不認定妨害性自主

而我 卻被告判決

我的案例 難道有明確的證據嗎

就因為當時偵查庭我沒請律師 被檢察官誤導認罪

對方 只用口 就能代表一切 對我來說公平嗎

我也不知道該怎辦了

刑 我是一定不會 服刑

父親走了 我也覺得差不多了

接下來 把一切事物用妥 也該差不多了

我只想再重申一次

我沒有強制性侵害對方

PS.三審駁回 有辦法挽救嗎

寶`寶 wrote:
請問一下 因為 某些...(恕刪)


刺激2012
究竟
寶`寶 wrote:
三審駁回 有辦法挽救嗎...(恕刪)


摩根福利曼
善有善報

惡有惡報

不是不報

時候未到


人生的路還很長遠

記得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別在貪小便宜了

事情遇到

在庭上就對法官說實話

總會有好法官的

會有看不下去的人出來替你辯護的

不然可以找公設辯護人

那也是義務律師的一種

現在太多是非了

動不動就要告來告去

告的你死我活

當事人都不累嗎?

法官天天閱是非


也是疲勞轟炸啊= =

寶`寶 wrote:
我只想再重申一次

我沒有強制性侵害對方

PS.三審駁回 有辦法挽救嗎


看來你只是上來發洩情緒的,
畢竟你什麼經過都沒講。

想挽救,找出新事證吧

跟鄉民進來看熱鬧的 wrote:
看來你只是上來發洩情...(恕刪)



我也覺得很像練文筆.....

我愛搞玩 wrote:
我也覺得很像練文筆....(恕刪)



不過也滿好玩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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