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目前各自有 H1 和 F1 的身分,
當初為了方便, 不想要翻譯和證明這些麻煩,
我和我老婆在今年三月十號在美國法院公証結婚,
四月二十一號回台灣辦婚禮, 到戶政事務所登記的結婚日是四月二十一日

現在突然想起, 在美國和在台灣登記結婚的日期不一樣之後會有問題嗎,
例如之後辦綠卡或簽證之類的 ....

還是結婚登記只是證明有婚姻關係, 日期並不是很重要?

先謝謝大家的回答.
文章關鍵字
印象裡如果夫妻一起調整身分是需要附上當州的結婚證書.
詳細的細節在您準備辦理調整身分手續時
請再向您的移民律師諮詢.
沒差...我跟我老婆也是這樣..綠卡一樣順利到手..
反正你在申請時繳交美國的結婚証明就好了,台灣的他們不管...
Car #1: 2011 Hyundai Sonata 2.0T Limited Car #2: 2012 Ford Edge SEL + 205A
callisto2 wrote:
我和我老婆目前各自有...(恕刪)


如果重點在美國...那就別管台灣法律了..台灣只要有人證物證就可以登記結婚..之前好像有聽說開放網路登記的..
......台灣人口增加速度又降低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