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你們遇到天災 旅遊險賠多少?
中共會發國賠金嗎? 有多少?
1. 撫恤金:例如四川地震為每人(亡者)5000元,青海地震和甘肅泥石流則提高到8000元;
2. 幫扶優惠:包括政府免費提供的物資、臨時居所(一般指帳篷或活動房屋)或者過渡居所(正式的建築物,但祗向災民提供一段時間的免費居住),對於居民房屋和農作物、牲畜的損失,政府會依據財力情況進行補償(首先這部份并不屬於國賠的範疇,而是撫恤;具體補償額度,因該筆款項會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負擔,因此若受災面積大再加上地方財政積貧的話,補償額度會很低),災區戶籍居民在就業、稅收方面的優惠(一般以自然災害所在區域和持有該區域戶籍的居民為範圍劃分,也即災區戶籍居民到外地創業也可能享受優惠);
3. 捐助:即私人及團體捐贈的物資和款物,以大陸目前的管理方式,個人小額捐贈是沒有關係的,但團體捐贈情況下(即社團)必須是在民政機構登記造冊并登記主管機關(主管機關一般只能是大陸的政府機關或國有企業)的團體,近年也少量批准外國團體的援助(例如台灣的慈濟),其他團體按目前法規一律非法(包括之前團體整頓時沒有找到主管機關願意掛靠的那些都被迫解散或強制合併),因此在地震後當局都會努力勸離志願團體(多是個人朋友圈、網路志願團體,以及很多戶外團體也會積極與救災等公益事業);若企業或個人進行大額捐贈,一般必須通過團體進行(例如大陸紅十字會),再經由該團體統一收集管理和分發(所以很多企業和個人不願意捐獻的最大原因就在這裡)。
旅遊的情況下,大陸的人身意外險一般不包括不可抗力(即包含自然災害的選項),因此情況同上。但若屬於意外範疇,例如車禍、搶劫、溺水、跌落,則可因應保險條款理賠。
另外,感覺這篇好像放錯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