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有房子、土地、存款加上保險定期給付。妻有存款但無房更無不動產。兩者都有上班
婚前並無立下任何關於財產如何分配的合約。
這樣情況下離婚後女方有什麼保障嗎?

























沒錯就是我爸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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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婚後產生的財產為主 一人一半 負債也是一人一半
之前有讀過公民..有講到這一條
夫妻未以契約訂立夫妻財產制者
我國採用限制分別財產制.為法定財產制
表示你們的財產是分開.除非他名下的房子跟土地是你的名字
不然這些財產還是屬於你丈夫的
法律的條文讀的不多
還是請教專業的民法律師.這樣對你比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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