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同事討論到這話題 同事也遇到這樣的問題
就是想請教男女生們對於婚前/後買房與準備頭期款的想法與觀點(購屋地點在大台北區)

請問男/女生們會覺得買房是男方的事 也就是說論及婚嫁 請男生/男方準備一間房以供婚後組織小家庭
男生準備頭期款 若有貸款 也由男生全部負責

或是說組織家庭應該由雙方共同付出與努力(可按比例來相對付出)準備頭期款 有貸款也是一起繳納呢??


感謝大家分享阿

AudiFan wrote:
最近跟同事討論到這話...(恕刪)



這種算好了~~自己買自己付!!
最怕的就是婚前買房子是男方的事,貸款頭期款等等都是男方出!
但是結婚時房子要登記在女方名下,結婚的條件還要PS:離婚房子歸女方所有!

就怕是這樣啦!!

AudiFan wrote:
最近跟同事討論到這話...(恕刪)

無論如何,
最重要的是:
誰出錢就登記誰的名字,
天經地義,不容妥協!

AudiFan wrote:
最近跟同事討論到這話...(恕刪)

你覺得小孩是該一起養,還是其中一個人養就好了??...
看看這個答案你應該心裡就有底了...
禮尚往來...
趕快買 趕快去登記 免得結婚後吵著要過戶到她名下
papageno wrote:
無論如何,最重要的是...誰出錢就登記誰的名字...
(恕刪)


+1

怕的話
這是最不會有爭議的方法
反正就算是共同出資還是可以用持分的方式解決

不過就我自己的狀況
因為當初買房子時我的工作"看起來"比較好 (當時未婚)
所以用我的名字辦貸款買房子利率比較優
但是如果貸款繳完老婆要求房子要過給她
我個人是沒有什麼意見
反正她的理財觀念比我好
比較不容易搞到要賣房子還債

如果有萬一 非得分開不可
房子給她也算是對她的感謝啦

況且 只要肯努力 不怕沒有地方住啦

q685220 wrote:
離婚房子歸女方所有!...(恕刪)


貸款壓力好大~~別這樣搞好不好~~(阿不然幫我出一半~老子那天回去了~房子還不是你第一順位^^""")
自己買的起就婚前買一買...
通常婚前你買的房子她/她家比較沒有理由(藉口)希望房子的名子掛在她女兒身上
這樣單純很多....她想要房子在她名下,就說婚後的再買再給她
婚前買的很多事爸媽的錢...沒有辦法....


AudiFan wrote:
最近跟同事討論到這話...(恕刪)

國內好像不能登記在狗或喵的名下....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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