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同事 在這邊稱他為A吧

A的女友B(現在算是分手了)半年前跟A表達因為個性生活朋友圈等因素
想保持一段距離 讓自己有一段時間去冷靜去思考
於是A也在幾段爭執後 放了手 彼此維持著少之又少的聯絡
也旁敲側擊了 的確沒有第三者等問題
而A跟B之前確實也是有些事情無法解決的
似乎就如B所說的 只是想保持一段距離重新思考彼此的關係
於是B搬離了兩個人的租屋處 搬回了自己的家


在這段時間A因為寂寞的關係 常常與我們幾個同事出去玩
但似乎無法彌補他空虛寂寞的心 也在這段時間認識了另一個女孩C
經過一段時間的交往後(兩個人大部分都用網路聊天)因為住在不同縣市
C曾大方的表示她很喜歡A 但當時也了解A還無法放下B的心情
並沒有強求些什麼...


直到兩週前 C跟A表示 她已經無法忍耐這樣的關係了
要是A一直無法放下B,C就要選擇離開不想等待
A在思考過後 決定還是將B留在之前租屋內的東西都寄還給B以表達A的想法
(此時B還不知道有C的存在)
而就在把B的東西寄回去後過一陣子 A就跟C交往了


但這時候 問題也發生了
B在發現自己的東西突然被寄回家之後
蠻生氣的打了電話給A 她認為兩個人還沒分手 怎麼可以就這樣把東西給寄回去給她

又再過了一陣子B趁著A上班的時間回到A的租屋處 
(不清楚是不是有沒拿到的東西還是其他目的)
卻意外的發現了C丟在垃圾桶的女性衛生用品

於是又打電話向A興師問罪

但A認為兩人雖然沒有實質上的分手(B已經寫了一封長長的分手信)
但半年以上的慘淡連絡跟這段時間A也的確發現了兩人之間有無法解決的問題
只是B一直看不清 也一直認為兩個人沒有分手

而今天B傳了簡訊說 她的爸爸(單親)生病了
她還要工作無法照顧 已經蠟燭兩頭燒了 A還這樣

A現在並不想因為B的狀況而跟C分手
但也認為B的狀況相當可憐 而陷於兩難的情況

各位認為A該怎麼做才可以不傷到B
而跟B表達出兩個人已經不可能了?
文章關鍵字
事實,是不是這樣我不知道

但

傷害已經造成了


別想的美...........結案


CQMORE wrote:
小弟的同事 在這邊稱...(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到底難在哪裡?

不管中間這一堆囉裡囉唆,簡單講A會和C在一起就是已經愛上C不是嗎?
這樣不管B是不是認為已經分手,總之A就是已經不愛B了,所以到底哪來
這一堆什麼誰認為分手誰認為沒有的問題?

和B講清楚就是分手了,雖然同情B的處境,最多就是和C說清楚B的情形,
這段期間能幫B多少忙就幫,但是A自己要把持住,不要搞到踏兩條船。

說真的,寧願當一時的負心漢,也不要搞的糾結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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