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行業果然不同!

林男與從事特種行業楊女交往同居,給她共新台幣344萬多元[1.03克拉的鑽戒, 20萬元聘金,為準備結婚贈與楊女324萬元],96年兩人拍婚紗照後,99年楊女卻嫁給別人,林提告請求楊女還錢;台灣高等法院日前判楊女要還144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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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小咖~~ 火山孝子多著吧~

前陣子人家才拿3000萬 一毛也不用還的
好奇的是,
96~99年,2年多的時間,
發生些什麼事?


還沒結婚就付錢,
男的問題也不少吧?
小光圈的瞇瞇眼 更能看清這世間的一切

lienly2 wrote:
特種行業果然不同!林...(恕刪)


這個道行有點淺.

前陣子3000千多萬一毛都不用環!!
太早露底了,錢都給光了,沒辦法再給,特種行業的人花費很凶的,當然可能會嚇壞了需要金錢援助的她。不跑才有鬼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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