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小弟友人所發生的家庭問題,他們目前是分居狀態,這篇重點在於離婚

友人老公婚前工作一切正常,婚後卻一年多的無業,過程中有家業可做的他寧願伸手拿錢

不管出遊等等的開銷大多數由女方負責,而女方則是有在就業

目前女方想離婚,男方不想離也沒任何動作,有啦((借我兩萬我下星期就跟妳簽..女生借了兩次上兩次當

男方現在失蹤失聯,被爸媽趕出家門所以都不知他去向..也不想處理

正因男方不肯出面所以在這發問,要找到他是可以報警的吧!?目前還是親屬關係

而這種無家暴,單純好吃懶做讓女的沒安全感想離的婚姻,如果打上官司會有機會成功嗎?

希望有其他意見的您能回覆...PLZ~

accord30303 wrote:
而這種無家暴,單純好吃懶做讓女的沒安全感想離的婚姻,如果打上官司會有機會成功嗎?


連性趣不合.需求無度.都能離了~

好吃懶做.更是正當理由!
但是沒有證據要怎麼打的贏....沒收入證明等等

P.S男生名下無資產 也無收入心轉證明
accord30303 wrote:
男方現在失蹤失聯,被爸媽趕出家門所以都不知他去向..也不想處理

試試"不履行同居之義務或惡意遺棄"
zzzchen wrote:
試試"不履行同居之義...(恕刪)


這招不太可行
因為只要他「回來家住一晚」
基本上這條就不成立
到時女方反而頭大
因為「不履行夫妻義務」的,變成是她。
都想把他趕走了還用傳票叫老公回來
累自已而已


基本上這時建議女方這邊
把所有的收入、支出憑劇(所有家用的支出,水電瓦斯及稅單之類的),還有給男方的借劇
全部準備到位
找個律師,準備期大約一年,基本上是有機會單方面訴請離婚
而且是一次就要成(不能讓對方查覺妳現在正在收集不利於他的證劇)
還有就是,挖洞錄他音
一次提出他「這些年來吃她的用她的還不力圖振作或嘗試」
(不力圖振作或嘗試這點很重要,不然法官可能會覺得再給男方個機會,這時就算他隨便找個工作有收入,妳提出的就完全無法成立)


不然的話,以法官那邊多數是見合不見離的狀況,覺得這種「家務事」,誰出錢誰不出錢的
很多會不太想理。

另外…真的想離的話
曾耳聞某些「xx徵信」的
有法子幫女方
搞成男的出軌婚外情,或是對婚因不忠誠,多重信伴侶之類的。
協助女性離婚成立還可控告男方。
(通姦非公訴,屬告訴乃論,這時可不告那個協助的女的,只告男的)
只是請鬼抓藥單…小心被扒兩層皮。
先把人弄出現,事情就比較好處理

遇到這種軟爛人,不早點走人慘的是自己
連父母都趕他出門了,老婆肯定是他最後一根浮木,絕對不肯離的...

真想離婚
只好激怒對方,然後被打二拳再告家暴趕快走人比較穩妥
謝謝妳們的意見
accord30303 wrote:
這是小弟友人所發生的...(恕刪)
找人幫打個兩拳 驗傷就可以去離婚了 就看妳做不做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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