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mo wrote:你的文前後文不通阿...(恕刪) 或許版大為了錢付出無怨言可能是透支了才會吵架吧我也是過來人常常都是這樣最後也不想管了真的有些女人就是講不聽~~哈哈夫妻真的是上輩子欠他的XD婚姻邁入第六年意外中的意外生了三個一段時間就會吵架比月經還準時人生就是這樣~~~害版大~~能撐還是繼續撐吧畢竟是自己選的
聘金62萬,就說你岳父是在賣女兒,拿到支票就見錢眼開.這也太廉價了吧.前面也有人提到這是行情.樓主執著於此點,真是自尋苦惱.樓主處理紅包的事處理得不錯,你岳父或許認為沒這個習俗而不願意做,你能處理得讓雙方滿意就很好啊!小孩子還小,照顧特別要花心力.小孩半夜哭鬧,夫妻兩人白天上班已經很累了,誰要起床來照顧小孩?!這時候夫妻兩人就容易起爭執吧!生活方面沒有第三者介入,看來就是雙方觀念需要溝通的問題.兩人坐下來好好談談吧!景物依舊.人事以非 wrote:小弟結婚3年,有個...(恕刪)
蝦米爸爸 wrote:請問小朋友怎麼辦呢?你就算離婚也回不到以前的生活了你還是要付贍養費,仍會是5號領錢,6號戶頭就只剩不到2000塊你已經回不去沒結婚的生活了 台灣沒有贍養費這種法律問題,只有小孩監護權在別人手裡時,你要付出多少錢共同負擔撫養的問題;如果小孩監護權在你手裡,你可以要求前妻共同負擔小孩撫養費用。看樓主這種狀況,既然會在自我催眠下結婚,肯定會在離婚以後因為自我催眠要為了孩子好而重新復合,不如省了這件事。
工仔人 wrote:台灣沒有贍養費這種法律問題,只有小孩監護權在別人手裡時,你要付出多少錢共同負擔撫養的問題;如果小孩監護權在你手裡,你可以要求前妻共同負擔小孩撫養費用。 我國民法第1056~1057條講的不就是賠償及贍養費?除非樓主有辦法證明婚姻破裂完全是女方的責任不然只憑樓主發文的描述來看離婚的責任會被判在樓主(老婆愛唸很難構成離婚的要件)又小孩是由樓主扶養的話,會有養小朋友的開銷若由女方扶養,樓主也是要付養小朋友的錢給女方不管怎樣,樓主都回不去結婚前的生活,這才是重點啊
景物依舊.人事以非 wrote:小弟結婚3年,有個一...(恕刪) 這樣就想離婚,那我公婆大概離十次以上了。我婆婆超級會唸,超級愛管事,我公公跟冷氣機一樣,靜悄悄,隨便我婆婆唸。剛結婚時,我很受不了我婆婆,我公公笑笑跟我說,婆婆說什麼,妳別放在心上,哈哈。所以啊,結婚是一種修行!!妳老婆愛唸,你就說你不喜歡聽,要不然你倒杯水給她,請她慢慢講,不要一直跳針狂唸同一件事,我看你錄音好了,下次她唸,你放給她聽。至於聘金,你當初也沒意見,你如果有種也可以轉頭就走不要娶她啊,可是你還是娶了,就算離婚也回不去了,好好溝通吧!
離婚也回不去了老婆可以不要..小孩不能當作沒生過...我沒看到樓主老婆奢侈無度外遇拋家棄子..等等惡行.回到樓主最在意的經濟問題.先跟她討論家用分擔吧!既然連離婚都敢了!樓主做事不考慮後果.結婚如此.離婚也是如此..多少人以為離婚後生活會改善.離婚後才發現除了少一個女人可以支援.其他什麼都沒改變..要離婚..至少先跟自己父母討論看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