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婚姻感到疲倦,想離婚了

所以說人真的不要腦充血, 要離婚尤其又有小孩 或許會比較麻煩

景物依舊.人事以非 wrote:
小弟結婚3年,有個...(恕刪)
你的文前後文不通阿

前文說為了錢而吵架
後文說為了錢什麼付出都沒怨言

那這樣....?


wwwmo wrote:
你的文前後文不通阿...(恕刪)



或許版大為了錢付出無怨言
可能是透支了才會吵架吧
我也是過來人常常都是這樣
最後也不想管了
真的有些女人就是講不聽~~哈哈
夫妻真的是上輩子欠他的XD
婚姻邁入第六年
意外中的意外生了三個
一段時間就會吵架比月經還準時
人生就是這樣~~~害
版大~~能撐還是繼續撐吧
畢竟是自己選的
聘金62萬,就說你岳父是在賣女兒,拿到支票就見錢眼開.這也太廉價了吧.
前面也有人提到這是行情.樓主執著於此點,真是自尋苦惱.
樓主處理紅包的事處理得不錯,你岳父或許認為沒這個習俗而不願意做,
你能處理得讓雙方滿意就很好啊!
小孩子還小,照顧特別要花心力.
小孩半夜哭鬧,夫妻兩人白天上班已經很累了,誰要起床來照顧小孩?!
這時候夫妻兩人就容易起爭執吧!
生活方面沒有第三者介入,看來就是雙方觀念需要溝通的問題.
兩人坐下來好好談談吧!

景物依舊.人事以非 wrote:
小弟結婚3年,有個...(恕刪)

蝦米爸爸 wrote:
請問小朋友怎麼辦呢?
你就算離婚也回不到以前的生活了
你還是要付贍養費,仍會是5號領錢,6號戶頭就只剩不到2000塊
你已經回不去沒結婚的生活了



台灣沒有贍養費這種法律問題,只有小孩監護權在別人手裡時,你要付出多少錢共同負擔撫養的問題;

如果小孩監護權在你手裡,你可以要求前妻共同負擔小孩撫養費用。

看樓主這種狀況,既然會在自我催眠下結婚,肯定會在離婚以後因為自我催眠要為了孩子好而重新復合,不如省了這件事。
工仔人 wrote:
台灣沒有贍養費這種法律問題,只有小孩監護權在別人手裡時,你要付出多少錢共同負擔撫養的問題;
如果小孩監護權在你手裡,你可以要求前妻共同負擔小孩撫養費用。

我國民法第1056~1057條講的不就是賠償及贍養費?
除非樓主有辦法證明婚姻破裂完全是女方的責任
不然只憑樓主發文的描述來看離婚的責任會被判在樓主
(老婆愛唸很難構成離婚的要件)

又小孩是由樓主扶養的話,會有養小朋友的開銷
若由女方扶養,樓主也是要付養小朋友的錢給女方
不管怎樣,樓主都回不去結婚前的生活,這才是重點啊
看完你的描述就知你從頭都被女方"壓落底"
既然如此.看開換個想法八
你可以粗暴些對你婆(不是打她歐)
展開你男性雄風.說不定會改變
如果分開 你會快樂 她也快樂 那對兩人是好的
就像霍金跟她老婆一樣
景物依舊.人事以非 wrote:
小弟結婚3年,有個一...(恕刪)


這樣就想離婚,那我公婆大概離十次以上了。

我婆婆超級會唸,超級愛管事,我公公跟冷氣機一樣,靜悄悄,隨便我婆婆唸。剛結婚時,我很受不了我婆婆,我公公笑笑跟我說,婆婆說什麼,妳別放在心上,哈哈。

所以啊,結婚是一種修行!!

妳老婆愛唸,你就說你不喜歡聽,要不然你倒杯水給她,請她慢慢講,不要一直跳針狂唸同一件事,我看你錄音好了,下次她唸,你放給她聽。至於聘金,你當初也沒意見,你如果有種也可以轉頭就走不要娶她啊,可是你還是娶了,就算離婚也回不去了,好好溝通吧!
離婚也回不去了

老婆可以不要..小孩不能當作沒生過...

我沒看到樓主老婆奢侈無度外遇拋家棄子..等等惡行.

回到樓主最在意的經濟問題.先跟她討論家用分擔吧!既然連離婚都敢了!


樓主做事不考慮後果.結婚如此.離婚也是如此..

多少人以為離婚後生活會改善.離婚後才發現除了少一個女人可以支援.其他什麼都沒改變..



要離婚..至少先跟自己父母討論看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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