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快炒 wrote:
再厝邊隔壁早已經不孝名揚了....不就媳婦不願意跟婆婆同住!!!
首先 不同住就不孝嗎? 這是什麼時代的觀念,
第二 不跟男方父母同住不孝,那 不跟女方父母同住算不算不孝?
都什麼時代了 還在用同不同住來區別孝不孝,
我高雄人 一堆同事的小孩 都是找岳母帶 這有什麼不對嗎?
21世紀了 公婆早已不具優先帶孫及優先同住的權利了,
大家還不是看誰住的近,誰比較方便,哪裡一定要婆婆優先帶呢,
更何況樓主婆婆還身體不適,
有人只找對自己有利的傳統,認為按照傳統女生要以男生的父母為優先,
但 按照傳統女生是不用負擔家計的懂嗎,
既然女生已經跟男生一樣的負擔家計一半了,
就不要拿傳統那一套來壓人,雙方的父母都該平等對待,
再說一次 雙方的父母都該平等對待,沒有誰有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