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了些問題,想請問大家一些有關結婚的習俗問題

如題
是這樣的,小弟目前已經在2月初過年前辦登記了(因為剛好想說過年後就是孤鸞年),好的,
接下來就是問題的開始,過年中,老婆的阿公過世,照理說我們必須在百日內完婚,於是我們想說
那就3月初提親,4月初訂結婚,但是訂婚宴客,結婚儀式,結婚想說之後再補宴客,因為我跟我老婆
都不想這麼早拍婚紗,覺得很趕,我的問題是,早上去女方那邊訂婚宴客後,迎娶回來已經下午了,請問
下午可以祭主嗎?
第二個問題是,請問我們預計9月中秋前補宴客,那我老婆可以穿第二次婚紗嗎?

跪求各位大大解答,這些問題很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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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1FT wrote:
如題
是這樣的,小弟...(恕刪)

如果下午不行,

那就早點起來拜拜

昭告祖先不就可以了????



婚紗為什麼不可穿第二次????

難道是穿一次就要丟掉了????
娶回家就一定要祭祖啊,這是禮貌。

婚紗是當然可以穿很多次,只是白紗禮服結婚那天穿一次就好,所以有新娘白天迎娶回來就都不脫掉,一直到晚宴出場後才穿下一套禮服。

我結婚的時候是訂結一起的,早上很早就去下訂,訂完出去繞一圈等吉時候去迎娶,迎娶回家就祭祖,中午宴客,訂婚和結婚的喜宴一起辦,場面浩大。下午3點結束回家,4點我和老婆已經在逛101了。
我其實蠻推薦這樣的處理方式,只要累一天就好。不過要雙方家長同意,另外老婆家到我家很近開車10多分鐘就到了,要這樣辦時間要拿捏很好。
既然祭祖來不及的話,就是訂婚宴客跟迎娶分成兩天,有什麼原因一定要在同一天嗎?

01小十字 wrote:
如果下午不行,那就...(恕刪)


白紗不可以穿第二次,會有再婚的含意

宴客時穿可以穿婚紗禮服,不一定要穿白紗

Sh1FT wrote:
小弟目前已經在2月初過年前辦登記了(...(恕刪)


>>>

照現行的法律 , 你們就巳經結婚了

就選個良辰吉時 , 宴請雙方親友即可

還要那麼麻煩嗎?

結婚經過春節 , 清明 , 端午 , 還要到中秋

都那麼久了 , 還弄什麼訂婚儀式的 , 不會很奇怪

直接結婚吧。
我一直認為訂婚對名人有點宣傳效果,
咱普通百姓,沒必要整那些。

我自己是這樣,我這邊最好的朋友請幾位吃頓飯,
我大舅原先承諾會出席,但他近年身體不佳,
恐怕未必能來。
至於朋友們,平時也沒很多機會見面,趁機聊聊她們的生活。
但我家堅持上午,因為下午會被認為是二春。

老公那邊,我都沒意見。

如果一定要訂婚這個步驟,
可以在結婚穿婚紗,訂婚穿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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