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為是給保母加上父母帶, 也如文章所說 A君基本上跟小孩很少互動, 所以才會這麼理性.
真正經歷過每天把屎把尿,洗澡哄睡, 互動玩樂, 親自帶了4年, 疼愛都來不及了,哪裡還會想解除親子關係,

A 君應該只想無痛擺脫這個小孩,不想背負拋棄小孩的罵名,
現在只差要不要狠下心來走法律一途.......
想一想, 小孩何其無辜, 要去承擔大人的過錯? (4歲已經有記憶了)
大人選擇推卻責任是最簡單的方式.
但整件事情一定不會有完美的結局, 一定都會受傷, 只看誰流的血比較多...

樓上幾樓建議打親子關係的, 是以旁觀 and 法律觀點出發, 這點沒有錯.
在沒有這麼愛這個小孩的狀況下, 自保是個選擇.
只希望 A 君做出最後選擇後, 能繼續關心這個小孩直到成年, 不要讓他對這個世界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