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飛去大馬搶救愛情, 不過還是想聽聽大家的意見再決定( 文很長)

搞不好女生才是真正玩弄感情的高手喔~
去,
當然要去,
就算是沒結果也要去,
不去,你會後悔一輩子,
倒老了都還會想要不要去的問題.

不過,去,
是過程,
你有心理準備了嗎?
結果可能不是很好,
但事情總有一個結束吧.

疼妳的責任 wrote:
她是大馬華人我們約...(恕刪)

去吧,就當成是散心,千萬不要以搶救愛情的心態去,這樣會適得其反,
去到那邊之後,約她出來,若她不願意,你也可以死了這條心,就自己去走走看看,如果不想久留的話,就回家,
如果她願意出來,你也不要試圖把你的想法強迫灌輸給她,就把她當成是你的好朋友並出自關心的關心她,而不是把她當女朋友般的一直對她解釋或是試著說服她,這都無濟於事,你就自然一點,她如果想跟你說或是想問你,你再開口就好,如果她願意跟你說那個從中搗蛋的人的事,你就順著回答,說說你對那個人的看法,但是不要用你自己當主詞來說你認為那個人怎樣怎樣的語氣,你可以用其他人對那個人的看法來佐助,
有些時候,做得比說的重要,那個女生如果對你還有意的話,看到你為她千里迢迢地飛去馬來西亞,應該會感動,如果她對你已經無意的話,你也可以藉由這次的見面而體會出來,
老實說,我會勸你去是因為,如果你不去的話,你以後可能會後悔一輩子,與其如此,倒不如趁年輕時(體力與荷包都足夠時)讓自己任性一次,
不過千萬記得要注意自己的安全,並且去到別人的地盤,最好還是不要做出逾矩的事,你說她為你留一個房間,我是建議不要去她的地方住,自己找間旅館,如果真的郎有情妹有意的話,要發生關係也應該是在旅館的房間,畢竟從大廳出入應該都有監視器來記錄。最後祝你成功。
隨便亂檢舉的人,你家最近會死很多人喔。

疼妳的責任 wrote:
甚至我家裡發生了事情她也二話不說主動把原本跟銀行貸款要用來離婚的1萬馬幣(約10萬台幣)匯來給我應急


10萬台幣還給她了嗎?
a79625 wrote:
去吧,就當成是散心,...(恕刪)


謝謝你的關心
不過你提到發生關係這件事其實早在她第一次來台灣我們就發生了
所以這部分應該沒有什麼問題才是
a79625 wrote:
去吧,就當成是散心...(恕刪)

這個30秒的視頻,樓主可以看看................
有機會的話,也順便給那個女生看看,讓她知道自己有多幸福,
願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屬









疼妳的責任 wrote:
謝謝你的關心
不過你提到發生關係這件事其實早在她第一次來台灣我們就發生了
所以這部分應該沒有什麼問題才是

不管過去是否已經發生關係了,去到國外還是要小心保護自己最重要,旅館有監視器還有櫃台人員可以佐證,你如果帶那女孩回旅館的時候,不妨刻意繞去跟櫃台人員哈拉一下,讓服務人員知道那個女生是自願跟你一起進房間的,而且旅館應該有供應保險套,說不定還有情趣八爪椅可以利用。
隨便亂檢舉的人,你家最近會死很多人喔。
wonder_liar wrote:
10萬台幣還給她了嗎...(恕刪)


還在努力中唷
當初還在一起時有跟她討論還款方式
你是以什麼身分找人家啊?吃閉門羹就算了,摸摸鼻子回台灣而已,萬一你得償所望復合成功,一時情不自禁發生了點什麼事,又萬一這麼剛好,人家沒離婚老公上門,你打算怎麼應對?不怕麻煩那就恭喜你吧,人不癡狂枉少年,為了衝動付出代價,也是應有之義。

馬來西亞不是穆斯林身分大概沒有通姦罪,刑事部分安全下莊,先說聲恭喜,不過民事還是可能賠一大筆錢喔,多考慮一下啦。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疼妳的責任 wrote:
她是大馬華人我們約莫...(恕刪)

覺得你要放手耶
因為你的狀況也沒把握她跟你在一起生活會平順安好快樂阿。
到時候也是吵架最後分道揚鑣的局面而已。
還有她還沒離婚,又這個狀況,所以就不要一直想不開了。
然後欠她人情的十萬金額,記得還他就足夠了。不是有個諺語嗎?賣買不成,仁義在嗎。
有能力時,再加點利息還她。
也不要再花錢買機票去馬來西亞或者她花錢買機票來台灣了。都省起來。
除非生活本來就寬裕,當然就沒差這個預算支出了。
沒了,想到這樣。
加藤老鵰 wrote:
你是以什麼身分找人家...(恕刪)


我有考慮過你說的問題
所以才會有反對跟贊成的聲音在我心裡面拉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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