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家事都是我在做的,因為我是上42輪班的工作,平常放假的時間比較多,有時候她想做家事就會做,老婆只負責吃的項目,因為她比較挑嘴,之前我的薪水也是都交給她快17年,這樣她還想跟我離婚,我能怎麼辦?只能說愛到卡慘死啊!
嚴以待人寬律己 wrote:基本上我是完...(恕刪) 我也很佩服我自己當初怎麼敢這樣做!其實我覺得家裡誰比較會理財的就交給他去理財會比較好,總不能交給一個敗家子去理財吧!不過我們現在已經各自分開管理自己的錢了,只是我覺得自己好像過的比之前還要辛苦啊!
嚴以待人寬律己 wrote:錢這種東西...(恕刪) 其實我覺得各種方式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就像大大說的,只要雙方溝通清楚彼此能夠接受的話就沒有問題,不過我現在覺得分開管理比較好,需要共同負擔的規劃清楚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