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講清楚,我老婆的表姐不願意,她覺得她媽媽非常偏袒妹妹,她長得醜也不是她自願的,妹妹活得比她愉快多了,又沒有承擔任何的家庭責任,小孩生了還要給她帶,她自己覺得她人生很沒有價值。
她主動打電話跟她的阿姨抱怨,就是我的岳母,我岳母才會提到她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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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初二,本來應該是要帶老婆回娘家,但考慮到我孩子還小不方便移動,我請岳母跟小舅子來我家住幾天,共享天倫之樂。
我們沒辦婚宴,我只知道我岳母有一個姐姐,一個哥哥,還有兩個弟弟。
今天才知道我老婆的阿姨有生兩個女兒。
大女兒43歲,是財富自由的前工程師,四大碩,媽媽她在照顧,可惜長得矮胖,身高不到155,體重90幾公斤,還滿臉月球表面,沒交過男友。
小女兒28歲,跟大女兒同母異父,身高168體重50左右,現在是小模,直播主兼showgirl。
小女兒結過婚又離婚,離婚後把小孩丟給媽媽照顧,等於是給姐姐照顧。
妹妹月入20萬左右,沒給過孝親費,直到把小孩給媽媽照顧,才每個月給媽媽3萬。
而且妹妹每次帶男友回家都不同人,都是身高180以上的帥哥,前夫也是。
最近妹妹交到一個不錯的男友,今年要結婚,男方不想要這個小孩,我老婆的阿姨覺得,既然姐姐沒有嫁人的希望,還不如讓大女兒收養妹妹的兒子,讓妹妹比較好嫁。
姐姐沒機會嫁人,有個兒子晚年也有依靠。
這是什麽神一般的邏輯,一個長得醜的女生,在社會上生存,本來就比正妹辛苦很多了。
好不容易財富自由退休,卻要幫妹妹養小孩?
妹妹的男友有說婚後每個月會給岳母10萬,算是保姆費加孝親費。
但這本來就是妹妹的責任不是嗎?
怎麼會變成了媽媽跟姐姐的責任?
我老婆也覺得她阿姨很扯,但如果兩個女兒都嫁不出去也不是辦法,還不如幫年輕貌美的小女兒一把。
我老婆的表姐也太衰了,她這輩子算是白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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