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回娘家 5 天,老公帶 KTV 妹子回家過夜,5 歲女兒目睹爆料…法官竟判免賠?!

看過最讓人吐血的抓包官司,這個判決結果真的會讓正宮吐血

彰化一位人妻回台北娘家 5 天,回家後 5 歲的女兒突然跑來告狀💥:
「媽媽~妳不在時爸爸帶 KTV 的姊姊回家!我睡覺看到爸爸沒穿衣服、姊姊把衣服脫掉,兩人在那邊親親做壞事」

人妻氣炸去調一樓監視器,真的拍到老公凌晨只穿內褲拿錢給搭計程車來的妹子,妹子進屋待到早上才走
而且兩人 TikTok 還互傳愛心跟曖昧影片

人妻帶著女兒的爆料影片跟監視器畫面,提告老公跟 KTV 妹子索賠 70 萬

結果老公跟妹子到了法庭上居然理直氣壯硬拗:
「我們那是因為要離婚了,半夜 3 點約在家裡,商討幫忙接送照顧女兒啦」
「5 歲小孩懂什麼?那是老婆引導小孩講出來的假話,不能當證據」

法官看完證據,給出了超冰冷的法律認定:
1️⃣ 「5 歲幼童容易被大人誘導,影片沒連續錄,證詞不採信」
2️⃣ 「監視器只拍到進出,拍不到房間裡做什麼,不能證明有偷吃」
3️⃣ 人妻拿不出實質親密鐵證,判正宮敗訴,老公跟妹子一毛錢都不用賠

人妻拿到監視器跟女兒證詞居然還打輸官司
法庭是講求「直接鐵證」的地方,光靠小孩口述跟進出畫面非常危險,採證沒有專業佈局,只會被渣男用奇葩理由當庭翻盤,所以一定找我們啊
一.
捉姦要在床.翻成口語.要有性器官的交合
這一案~的確是證據不足
蓋棉被純聊天.本來就無法定罪
二.
五歲女童說詞.不足以採信.當證人起碼要成年人
港片裡面都有演過
buzzbee
法官難為,沒有具體證據,不能定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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