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起由妻子發起的離婚訴訟,背後折射出的是婚姻中誠信破產與控制狂疑雲的雙重窒息感。當事人在整理家中物品時,無意間翻出一份刑事判決書,震驚地發現丈夫竟曾涉犯妨害性自主罪,並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且緩刑。
這份隱瞞已久的罪行,不僅撕碎了婚姻中最基本的信任,更間接印證了男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的背叛行為,接踵而至的並非坦誠與悔過,而是幾近失控的強烈情緒與極致控制。
女方提出離婚後,男方非但拒絕理性溝通,更在透天厝住家內全面裝設監視器,二十四小時死盯妻子與兒子的舉動,一旦鏡頭前不見人影,便立刻回家堵人、跟蹤並發動連環電話騷擾,甚至動輒撞門威嚇,讓母子倆長期籠罩在恐懼之中,只能蜷縮在房間內度日。
面對女方的訴請離婚,男方在法庭上試圖以民法除斥期間進行抗辯,聲稱妻子早在判決確定前就該知悉,藉此主張訴訟逾期,同時將裝設監視器的行為包裝為防賊,甚至以女方沒有固定收入、愛打電動到深夜等理由爭奪監護權。
然而,法官透過證人證詞與訪視報告釐清事實,證實女方確實是在搬移櫃子旁黑色箱子時才無意間揭發真相,提起訴訟並未逾期,據此准許離婚,而在親權審酌上,男方雖強調自身經濟條件,卻在社工訪視時採取拒絕配合的態度,且過往的監視與情緒失控行為早已造成孩子的安全疑慮;反觀女方雖然暫無固定收入,但長年擔任主要照顧者,建立起極其穩定且親密的依附關係,並獲得娘家強大的支持系統。
法院最終本於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與主要照顧者原則,判決由女方單獨行使與負擔監護權,讓這場充滿監視與恐懼的婚姻夢魘正式劃下句點,也為母子倆爭取到重新擁抱自由與安全的曙光。
下次記得分段分開一點
貓眼徵信容容 wrote:
這是一起由妻子發起的離婚訴訟,背後折射出的是婚姻中誠信破產與控制狂疑雲的雙重窒息感。當事人在整理家中物品時,無意間翻出一份刑事判決書,震驚地發現丈夫竟曾涉犯妨害性自主罪,並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且緩刑。
這份隱瞞已久的罪行,不僅撕碎了婚姻中最基本的信任,更間接印證了男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的背叛行為,接踵而至的並非坦誠與悔過,而是幾近失控的強烈情緒與極致控制。
女方提出離婚後,男方非但拒絕理性溝通,更在透天厝住家內全面裝設監視器,二十四小時死盯妻子與兒子的舉動,一旦鏡頭前不見人影,便立刻回家堵人、跟蹤並發動連環電話騷擾,甚至動輒撞門威嚇,讓母子倆長期籠罩在恐懼之中,只能蜷縮在房間內度日。
面對女方的訴請離婚,男方在法庭上試圖以民法除斥期間進行抗辯,聲稱妻子早在判決確定前就該知悉,藉此主張訴訟逾期,同時將裝設監視器的行為包裝為防賊,甚至以女方沒有固定收入、愛打電動到深夜等理由爭奪監護權。
然而,法官透過證人證詞與訪視報告釐清事實,證實女方確實是在搬移櫃子旁黑色箱子時才無意間揭發真相,提起訴訟並未逾期,據此准許離婚,而在親權審酌上,男方雖強調自身經濟條件,卻在社工訪視時採取拒絕配合的態度,且過往的監視與情緒失控行為早已造成孩子的安全疑慮;反觀女方雖然暫無固定收入,但長年擔任主要照顧者,建立起極其穩定且親密的依附關係,並獲得娘家強大的支持系統。
法院最終本於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與主要照顧者原則,判決由女方單獨行使與負擔監護權,讓這場充滿監視與恐懼的婚姻夢魘正式劃下句點,也為母子倆爭取到重新擁抱自由與安全的曙光。




這個判決給予許多處於弱勢、沒有高收入的母親極大的信心。法院明確告訴大眾:錢,可以透過給付養育費來解決;但父母對孩子的愛、穩定的陪伴、健康的心理環境,以及不對孩子實施精神虐待的健全人格,是再多錢也買不到的。
貓眼. wrote:
竟曾涉犯妨害性自主罪


講真的
好想被 女人 來一頓 "妨害性自主"
這樣 粗暴的 痛快對待
就算是 龍妹 也沒關係
葉梓楓
如花上5
buzzbee
別啊,哥,事情未必是你想的這麼美好。[嚇到吃手手]
最近01開了很多新帳號
都是在講小三破壞婚姻
不然就是徵信社抓小三
都不用管理的
buzzbee
真的,看了極度反感,對徵信業更討厭了。
辛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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