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YENHUA wrote:
如果一直唱衰,換個不是真正要長期經營的金主
那我真的不懂用意在哪裡,...(恕刪)
不是在唱衰,都是希望cpbl能更好,
當初上街頭,當初極力鼓吹二軍,不都是如此?
事實你也看到了,你自已沒錢,卻要別人拿更多的權利金來分?
這是合理的制度嗎?
從四千萬,一口氣加到一億,光是kimochi就受不了了....
LINYENHUA wrote:
遠雄原有意接手龍隊,但因味全解散在先,故遠雄須以新球隊名義繳付加盟金加入中職。但洪瑞河居然提議將加盟金由四千萬提高到一億元。於是遠雄宣佈縮手,龍隊也自1999年12月13日正式解散,正式走入歷史.....
一億元都不願意花了
那你覺得遠雄經營會撐過職棒的最低潮嗎?
還是趁職棒熱打打廣告
La New經營的那麼好
當初花多少錢大家應該都了
如果一直唱衰,換個不是真正要長期經營的金主
那我真的不懂用意在哪裡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