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排除"檢察官跟警方涉案^++++^

aniceb2k wrote:
是有這句話沒錯
法律不保護權益睡著之人
很殘酷但也很現實
全世界都一樣

剛剛我被上級刮了一頓
啊,想想我也真孩子氣
對於紛紛擾擾
特此向各位致歉

各位會不滿乃人之常情
然而我卻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
必須自我檢討一下
在此向各位大大再致歉

不過小小小弟我在此獻給各位一些關念
案件的偵辦進度,以證據之明確性為首
很多大大都認為怎麼埋伏五個月
怎麼有的民眾的案子辦很快

關鍵都在於證據的明確性
法院要論罪科刑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55條
必須達到有罪確信,且不違背經驗法則
該證據需經嚴格證明

向職棒簽賭這種大案子
如果街知巷聞誰誰誰是組頭,誰誰誰是打假球
又有明確事證,那當然辦的快
但這種大案子會這麼不鴨蛋嗎(不過鴨蛋密密也有縫)

按照目前的新聞來看
有監聽譯文,有搜索票
然後有人被收押禁見及限制出境
各位大大可能要有心理準備
要讓法院這樣做其實都是證據已經很明確了
...(恕刪)


copy先...........
好大的官威
這讓我想到上個月因為喝酒之後,在警局鬧事的書記官
以為通過國家考試就很了不起
土城監獄裡面還不是關著幾隻通過國考的

如果記者用"檢方辦案不認真 顧著上網威脅鄉民"發稿
不知道會是誰倒楣





aniceb2k wrote:


是有這句話沒錯
...(恕刪)


你說的收押人選 全部不在這次"現役"名單

不是早就有問題被開除 就是組頭!
在來前面有人提到 為何偵訊不是立即?
要給人那麼多時間?

瘋狂呆呆 wrote:
幫你備份避免將來法官...(恕刪)


歡迎備份並且提告,這是你的權利
各位大大要這樣做當然可以

我也只好好好保存一下各位對我的相關事證
也許有緣相見面~


疾管局承認狂牛症在牛死3.5小時內才能驗出,證明台灣再檢驗無效!全世界僅美國阿茲海默症(常為狂牛症之誤診)為第7大死因!
搞什麼鬼啊
一堆證據保全完畢
如有叨擾貴站此致歉

怎麼發了文還一直更改的
真正站著直~行的正
還需要一直改文嗎????????????????????????????????????
難道...!!!
要告就來啦
說一堆屁話浪費時間
保全證據個屁,講不出半點毛


跟前兩天跑出來放話的施建新有什麼差別?
剛才2100全民開講也在質疑檢察官哦!!!質疑他們也可能有問題哦....
而且是在電視節目裡當著全國民眾說哦....
請這位檢察官也去告發他們一下嘛....好不好呢??

aniceb2k wrote:
歡迎備份並且提告,這是你的權利
各位大大要這樣做當然可以

我也只好好好保存一下各位對我的相關事證
也許有緣相見面~


我也來備份一下好了...免得你又修改了!!
aniceb2k wrote:
歡迎備份並且提告,這是你的權利
各位大大要這樣做
我也只好好好保存一下各位對我的相關事證
好險還沒刪除...(恕刪)


抱歉從頭到尾都是你再說要提告
從頭到尾都是你再說要請大家去檢調單位泡茶
還揚言我們法律知識很差不懂法律
還揚言我們到時候別哭哭啼啼

從頭到尾好像是你先找上我
請問你是誰 我跟你很熟?
我有找你回文找你說話嗎?

如果沒有你幹麻對號入座
俗果沒有你幹麻揚言要告我
如果沒有你幹麻揚言來威脅恐嚇我

別以為你刪除文章就當作沒說過沒打過

SWIMCAT wrote:
剛才2100全民開講...(恕刪)

難道他們看著這篇討論串在做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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