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本野 wrote:沒錯...當年蘇麗文...(恕刪) 昨晚楊淑君的戰術就是 等..等..等..再等到最後都零分了,才開始慌張亂攻一通,我想她這場真的打的不光采,難以置信的是她居然回了這次奧運她終於可以快樂踢跆拳道了,哎啊!我只能搖搖頭,這算哪門的的運動家精神啊!
大家都知道體育強弱等於國家實力,不可否認韓國已經進入已開發國家,體育和經濟都已大大超越台灣,而台灣猶如沉睡老虎,被人當病貓,也難怪南韓會看不起我們,我們自己不夠團結,政黨惡鬥,政客貪汙,人民納稅錢就這樣被拿去當競選政績,選舉完出現一堆蚊子館,政客貪汙收賄,還不是我們的納稅錢,實際上用到我們人民有多少??更別說振興體育了!所以小弟有幾個想法:一、貪汙所得必須有固定%數分配給:1.體育2.教育3.社會福利,而非繳回國庫又被高官貪汙!二、加重貪汙者罪刑,南韓在經融風暴後國家破產,還跟聯合國借錢,為什麼能超台趕日?除了民族團結性還有貪汙一律重刑,南韓總統盧泰愚因為貪污被判刑廿二年半,減刑為十七年..其他請自行GOOGLE"南韓 貪汙"亂世用重典才能讓錢花在整個社會而不是某些人手裡造成M型化社會.三、反正台灣都不判死刑,犯人越來越多,倒不如讓犯人來蓋體育館或者操場,各種專業場地,例如:腳踏車室內館,游泳館,跆拳館,舉重館...........等等,不然花我們納稅錢養犯人有何用??養犯人的錢都比花在體育還多了。
jin28931343 wrote:大家都知道體育強弱等...(恕刪) 大大你還忘了一件事就是台灣的教練團要砍掉重練除非引進一些外籍教練灌輸給選手新的觀念不然有再好的場館選手再多有潛力光靠那些老古板的戰術和訓練方式是玩不出什麼花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