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m901 wrote:雖然是不對等但如果簽...(恕刪) 賣不好,他們自然會有評估機制反正合約到期,不續約就好,並沒有球星還要退錢給廠商的再者,廠商所簽的合約的金額,實際連帶效應都會大於金額Nike根本就不擔心賠錢,像Bryant、伍茲就是很好的例子!!
tim901 wrote:雖然是不對等但如果簽...(恕刪) 以林書豪目前火熱的程度,推出他的專屬鞋只有賣太好不可能賣不好,如果球鞋掛球星名會賣不好,NIKE,ADIDAS這些大廠拼了命的搶球星代言是傻了嗎?
應該是真的吧 半夜找林鞋子就看到新的新聞跑出來了應該是中國的李寧匹克喬丹都想跟林簽約 而NIKE搶在之前簽下林所以 要不就是之前的三年約有些條款是可以中途解約的 或是2年後球員有選擇權續約或解約或是像版友說的合約不對等或是根本毀約成本小 中國鞋商願意吞了還給大約或是在NIKE想推LIN的球鞋時 林就先註冊了LINSANITY 這算個人商標 無關球員約所以要以這出個人球鞋得訂另外合約(以上都是猜的)雖然李寧(LINING)名字很好 很配林但我覺得林自己都可以用LINSANITY自創品牌找代工生產自己來賣鞋了NIKE要出的話也不錯 可以的話就比照喬丹神一開始這樣出以後林退休了 再把LINSANITY獨立出來 自己慢慢經營既不浪費哈佛經濟的腦袋 也能當老闆多賺點錢來當幫忙宗教